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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的传记作者戴维·布罗姆维奇在谈到乔治·格伦维尔(在《印花税法案》时期担任英国首相)的一次演讲时发现,这项争论进展到最后时人们已经完全不“记得它的初衷”了。28格伦维尔试图表明,一个帝国的中心可以在限制周边地区的自由的同时赐予周边地区自由。伯里克利在他的“葬礼演说”中曾尝试表达类似的东西:他开头赞扬了雅典人对殖民地人民的尊重,但结束时又颂扬雅典人使用武力来控制殖民地人民。29两者的问题都在于,在实现目标之前,他们都已经忘记了自己的目标:他们使购买的产品与付出的价格不成正比。
美国革命者有更长的记忆。自学生时期就沉浸于古典著作之中的他们,从希腊的民主政治和罗马的共和政治的失败中吸取了令人信服的直接教训。他们敬畏那些被认为是撒克逊人制定的普通法,这些法规在遭诺曼人篡夺后在《自由大宪章》中得以保留,遭斯图亚特王朝破坏后又于1688年被恢复,现在又因国王、议会和殖民当局的腐败而面临风险。他们的《独立宣言》强化了那些法规,但与此同时它也反映出1776年的思想解放: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第一卷,以及最有力量的托马斯·潘恩的《常识》均在这一年出版。其中《常识》中声称,“认为这片大陆可以长期受任何外部权力的支配的想法是悖理的,是违反事物常规的,也是不合历代先例的”。30
潘恩坚持认为,各种君主制的出现,与其功绩无关,而是因为他们存在的时间太久,已经超越了记忆的范畴。第一位国王或许只是“一群躁动不安的暴徒的首领”。当然征服者威廉就是一个例子,“一个法国私生子带着武装匪徒登陆,并且在当地人反对的情况下建立自己的英格兰王国,……这不是天赋神权”。如果天道尊重君主制,它就不会常常“把笨驴而不是雄狮给予人类,从而使这项制度成为笑柄”。“一个21岁的青年(1760年乔治三世登基时是22岁)居然可以对数百万名比他年长、比他聪明的人说,我禁止你们的这项或那项法案成为法律。”31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
尽管自罗马时代以来,共和制的规模一直较小,发生的概率也较低,但它们的表现尚佳。通过鼓励平等,共和制使人们减少了傲慢自大,从而减少了因骄傲而产生的健忘:在君主制政权进行毁灭性对抗的时代,荷兰和瑞士(均为共和制)却能够和平发展。随着殖民地宪章演变成代议机构,长期以来自食其力的美国已经自己演化为共和制。他们繁荣的贸易、黄金白银的匮乏可以“确保我们与整个欧洲的和平和友谊”,那么“同这个世界抗争与我们有什么关系?”32
独立之所以令人恐惧,是因为它的架构不完整:13个拥有大陆野心的共和国怎么会在一起呢?在这一点上,潘恩不确定,但他所知道的是“组织我们自己的政府是我们的自然权利”,而且这种需求非常急迫。“自由在全球范围内都是被驱逐的对象。亚洲和非洲早就已经把她逐出。欧洲把她当作异己分子,英格兰也已经对她下了逐客令。哦!接待这个逃亡者,及时为人类准备一个避难所吧!”33每次争论进行到最后时,已鲜有人记得争论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