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
2026年01月15日
(一)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
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经过各方努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是新医改方案的各项目标中最无争议的成就,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欢迎。通过近年来建立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填补制度空白,我国已经实现制度意义上的全覆盖,全国城乡不同人群都已经纳入这张全球最大的医保网。
在我国已经实现全部人口的法定制度覆盖同时,实际覆盖面逐年扩大。2012年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覆盖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95%以上。作为保底层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共救助8051.2万人次,一定程度保证了城乡贫困阶层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权利(见表2-2)。
表2-2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际覆盖人数情况 单位:万人
续表2-2
数据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年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民政部历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中国卫生统计提要(2012)》,其中医疗救助包括民政部门的直接救助和资助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制度,2010年前城市医疗救助的数据未包括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次。(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