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更多的中医药纳入医保体系,更好发挥中医在我国医保中的作用

(六)将更多的中 医药纳入医保体系,更好发挥中医在我国医保中的作用

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推动实现中西医优势互补,基本适应城乡居民防治疾病、增进健康的需求。一是逐步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范围。为避免重复用药与过度治疗,应规定一次门诊处方时只允许在中药汤剂与中药配方颗粒之间选择一种给付。二是重新衡量制定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条件,以形成一条适合医疗机构内中药制剂研发、生产和使用的新路径。三是将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论证筛选合适的中医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四是应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降低报销起付线,并按照中西药并重原则,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同时,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要充分考虑中医药特点,鼓励使用中医药。五是改善中医院单一的办院模式,扩展中医服务面。支持创办中西医结合传染病院、中西医结合妇产医院、中西医结合儿童医院、中西医结合肿瘤医院等,以便充分发挥中西医互补的优势。


[1]2000年,东莞通过统账结合的“综合基本医保”和大病统筹的“住院基本医保”,将外来务工人员、非正规就业人群和城镇居民非就业群体纳入基本医保体系,享受与本市户籍的正规就业职工同等待遇。2003年,东莞推行农(居)民医保制度,取代原来的农村合作医疗,随后实现了农医保向职工医保的过渡。2004年,新农合由农业局转交给市社保局管理。2008年,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并轨。(https://www.daowen.com)

[2]2008年,嘉兴市被卫生部列为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城市,除本地户籍农民外,还将本地户籍中无医疗保障的城镇居民(含中小学生)以及外来人口中在本地就业或者就学并办理居住证的无医疗保障的人员也纳入合作医疗范围,并命名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国家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嘉兴没有单独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嘉兴市明确卫生部门主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采取卫生部门既管医疗保险又管医疗服务“一手托两家”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

[3]例如,湖南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于2011年8月2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水平的意见》(湘卫合医〔2011〕3号),由于该文件没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联合发文,导致实行了城乡居民医保统筹的郴州市市辖区参保居民不能直接享受以上政策待遇。

[4]审计署发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2012年8月2日。

[5]封进,刘芳,陈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县村两级医疗价格的影响[J].经济研究,2010(11).

[6]顾昕、余晖也提出组建国家社会保障部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