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管理医保的优劣势

(二)卫生部门 管理医保的优劣势

卫生部门可以“一手托两家”,即一手管医疗服务,一手管医疗保险,能够使二者有机结合,统筹发展。卫生行政部门除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外,还可以加强对医疗业务的管理,这是其他部门所无法比拟的。同时,卫生部门通过新农合管理已经探索出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卫生部门熟悉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在约束医疗机构方面有优势,不仅有经济手段,还有行政手段。但卫生部门管医保,存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道德风险,目前对人社部门的道德风险担忧相对较小,而对卫生部门的道德风险担忧相对较大。况且用人事等行政手段管医保,也与卫生部门作为医疗卫生宏观管理和医疗卫生行业监管人的身份不符,我们不能据此来强化卫生部门不应有的行政管理手段,而应履行其行业监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