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国

(六)法国

(1)框架体系。法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主要由法定医疗保险、互助医疗保险、私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构成。其中法定医疗保险占主体地位,覆盖面为总人口的99.8%,按行业或阶层区分为5种类型,分别为工商企业雇员法定医疗保险、农民法定医疗保险、行政事业单位法定医疗保险、特殊行业法定医疗保险以及私营企业主与自由职业者法定医疗保险,覆盖面依次为69.98%、7.84%、12.26%、4.57%和5.35%。互助医疗保险由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并向会员提供法定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和法定医疗保险规定之外的医疗服务费用,覆盖面为总人口的65%。私人医疗保险由商业性保险机构组织,向受保人提供法定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和法定医疗保险规定之外的医疗服务费用,覆盖面为总人口的15%。医疗救助由政府提供,为特定群体提供福利性救济。

(2)组织结构。法国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在法定医疗保险上,国民议会负责医疗保险的立法并审查批准医疗保险基本预算;就业与互济部是法国政府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社会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国家医疗保险金管理局负责调剂全国医疗保险金的收支平衡,提交保险金预算报告并建议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大区医疗保险金管理局负责本区医疗保险金的收支平衡,对本区疾病预防和治疗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权威性的社会保险实施计划;省级医疗保险金管理局负责本区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障本区卫生保健预防计划的落实,负责征收医疗保险金和发放医疗保险补助等具体性事务;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日常事务的具体执行。农民法定医疗保险、行政事业单位法定医疗保险、特殊行业法定医疗保险以及私营企业主与自由职业者法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由于群体性和阶层性较强,采取团体管理和行业自行管理的管理模式。在互助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上,国会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发挥立法规范和监督检查的作用,由各自的机构部门负责保险资金筹集和保险补助发放等职能。在医疗救助上,政府部门负责全部事务。

(3)资金来源。法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法定医疗保险实行缴费制度,互助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实行缴费制度,医疗救助则无须受保人承担任何费用。法定医疗保险中,雇主和雇员均必须缴费,以雇员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比例缴纳,实行单一费率并不设最高限额,雇主承担的比例高于雇员承担的比例,政府基本不提供任何资金。互助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中,雇主替雇员或雇员自己向医疗保险机构缴费。医疗救助中,政府向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体发放免费医疗卡,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在受保人享受医疗服务后,法定医疗保险支付规定范围内医疗服务费用的一定额度,大约为医疗费用总额的2/3,除极少数特殊群体和少数医疗服务项目外,患者个人必须支付一定额度的医疗费用,大约为医疗费用总额的1/3,法定医疗保险还向受保人提供患病期间的疾病津贴以补偿收入损失。患者可以利用互助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来支付法定医疗保险规定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https://www.daowen.com)

(4)政府责任。法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政府责任主要体现在监督控制上,承担医疗救助的资金支持。国会对社会医疗保险实行立法监督,就业与互济部、国家医疗保险金管理局、大区医疗保险金管理局和省级医疗保险金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能为制定医疗保险计划和卫生服务计划,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因此,法国政府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的责任是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和市场机制具有较大的作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