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现状

一、高平市城乡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运行现状

高平市医疗保障制度主要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制度组成,分别主要覆盖城镇职工(包括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城镇居民(包括具有城镇户口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等)、农村居民。高平市现有医疗保障制度仍是以城乡户籍为主来划分参保对象的城乡分割的制度设计,在管理上,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运行,新农合由卫生局负责实施运行。对于城乡医保统筹发展的重点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两个制度的衔接,目前仍未有积极的探索。截至2011年底,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40658人,占应参保职工数41465人的98%;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3351人,占应参保居民数的95%(市直单位在晋城市参保人数达11400余人);新农合参合人数38.17万人,占应参合人数的9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