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尚未适应疾病模式的变化,需要更多健康干预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逐步提高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居民的疾病谱和死因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以急性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为主的疾病谱,已经被以慢性病以及与人们不良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的疾病为主的疾病谱所替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占我国人群死因构成已从1973年的53%上升至目前的85%,每年约370万人因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过早死亡。[8]根据对部分市县的统计,2011年,位于前四位的死因为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和呼吸系统疾病,均属于慢性病,四项合计占我国部分市县人群死因构成比例分别为79.87%和78.02%(见表2-11)。
表2-11 2011年部分市县前十位疾病死亡专率及死亡原因构成
续表2-11
资料来源:《中国卫生统计提要(2012)》,其中死亡专率指按疾病种类计算的死亡率,它大体可反映某种疾病的发病情况,在流行病学研究中有重要意义。
慢性病的患病周期长,单纯治疗费用高,且疗效并不理想,这将会大大增加个人、单位和社会的医疗费用负担。与传染性疾病不同,降低慢性病发病率和死亡率,需要重视慢性病的预防和控制,提升居民健康意识,早发现、早治疗,重点防治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四类疾病,控制烟草使用、不合理膳食、身体活动不足和酗酒四种行为危险因素,监测高体重、高血压、高血糖和血脂异常四种生物危险因素。
疾病模式的改变需要改变我国当前医疗保障制度对健康干预的重点,调整医疗服务结构,以提供符合新的疾病谱的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增加社区医疗等针对老年人疾病防治的医疗服务,而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离这一要求显然有着相当的距离。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注重疾病的治疗以及事后的医疗费用报销,这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不利于医保制度的长远运行,有必要在医疗保障制度的支出结构上,适当扩大和提高对慢性病的门诊报销范围和比例,增加对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的投入。
[1]宋晓梧.中国社会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进展情况,人民网,http://health.people.com.cn/GB/16872706.html。(https://www.daowen.com)
[3]国务院医改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总结报告》。
[4]2011年卫生部医改阶段性评估调查结果。
[5]王同海,等.医保经办能力建设须有新作为[J].中国医疗保险,2010(2).
[6]郑功成.中国医疗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J]东岳论丛,2010(10).
[7]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2749942.html.
[8]中国慢性病报告,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5/28/c_1214694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