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和美国比较
(1)医改的主攻方向不同。
英国是针对医疗服务体系整体的改革,新法案主要在于深化“内部市场机制”改革,进一步推动管办分离,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着力点在于医疗保障制度的支付机制改革,且是支付主体和支付方式,未涉及医疗保障制度筹资机制。例如,英国将形成一种按人头付费的承包关系:政府按照全科医生联盟承担的人口数目,支付给联盟预算,全科医生联盟再根据病人的使用情况支付给其他医疗服务供给方,英国国民健康服务体系70%—80%的医疗预算,将交给全科家庭医生来负责。由于英国已经解决了全民医保的问题,所以只需要集中精力在供给方的改革。
美国医改的主攻方向是在医疗卫生体制的需求方面,即筹资方面,以扩大医保覆盖面、实现全民医保为主要目标。美国的医疗卫生体制供给方,主要是民营主导,政府基本不直接涉足医疗卫生的供给,因此,美国在供给方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的支付和组织形式上面,不涉及政府职能、管办分离和所有制方面的改革。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医改在供给方面改革的程度和难度比英国要小。(https://www.daowen.com)
(2)政府职能调整方向不同。
比较美英两国的医改还可以发现一个反差:在美国医改中,政府的职能在进一步强化,而在英国医改中,政府职能在进一步弱化。美国医改中强化的主要是政府在医疗费用筹资方面的功能,以及在控制医疗费用中政府的领导组织功能。而在英国医改中,弱化的是政府直接控制医疗服务供给和医疗经费的功能,让医疗服务的实际供给者(医院和医生)直接进行管理,政府退出直接管理的功能。因此,两国医改的基本方向是一致的,在筹资和医疗卫生体制的宏观管理上,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功能,而在医疗卫生的实际生产和微观管理过程中,政府放手和退出。政府需要明确自己在医疗卫生体制中的角色和地位,该管的不管不行,不该管的硬抓着不放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