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致力于医保经办业务的第三方机构,通过招投标机制引入适度竞争,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参与进来,并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第三方机构的竞标条件包括管理经验、人力资源素质等,其进入数量以适度为宜,既不能为实现充分竞争而吸引大量第三方机构进入,从而导致管理成本的上升,同时加大第三方机构的监管难度,也不能过少使经办业务仅仅被简单分拆,那样竞标管理就失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