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现有经办运行机制,健全内控制度
未来发展方向及现实选择。我国现有医保运行主要由行政管理部门下设的事业单位来经办,从医保制度的功能及其未来发展方向来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的工作一个是筹资,另一个是付费。随着全民医保的实现,我国医疗保险改革和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一方面要强化医保经办机构作为参保人代理方的角色和功能,通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运用付费方式改革,为参保患者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改变“被动支付”的局面。另一方面要避免现行事业单位运行效率低下的现状,通过探索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来推动实现医疗服务需求方——医保机构与其管理部门的“管办分离”。然而,从现有实践来看,由事业单位来经办社会医保的现状很难在短期内改变,因此,目前更为紧迫的事情是完善现有经办运行机制,健全经办机构内部设置及加强内控制度。
规范经办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机构设置,按规定设置编制和岗位,确保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健全机构,配备人员,使工作人员在数量上、专业方面能够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并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加强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改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减少因工作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准和业务不精造成的补偿错误。
理顺业务流程,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内控建设,设定流程、完善制度,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将相关印章分别保管,以确保资金安全,防止出现套取、冒领新农合基金现象。加大稽核力度,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要有专门人员对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舞弊行为及时处理,确保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发展。同时,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着实提高资金筹集效率,对基层资金筹集的工作人员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https://www.daowen.com)
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管。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逐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制定合作医疗基本药品和诊疗目录,严格规定目录外药品和诊疗费用占总医药费用的比例,并实行病人审核签字制;严格控制定点医疗机构平均住院费用、平均门诊费用的上涨幅度,控制定点医疗机构收入中药品收入所占的比例;由县级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代购药品,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集中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