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面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二)受益面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政府投入,表现在卫生总费用中,公共卫生支出(包括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比重不断上升,个人卫生支出比重不断下降。2007—2012年,个人卫生支出比重从44.1%下降到34.8%(见表2-3)。

表2-3 我国公共和个人卫生支出情况

图示

资料来源:相关年份《中国卫生统计提要》。

公共卫生支出比重上升意味着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提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个人看病负担。新医改启动以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增幅较大,从2009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010年的120元,2011年提高到200元,2012年再次提高到240元。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从2008年的48%、54%和71%分别提高到2010年的60%、59%和75%,2011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2010年90%以上的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2011年已达到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5万元。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截至2012年,超过90%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此外,大幅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保障水平,困难家庭患儿看病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90%,两万多名“两病”患儿受益。[2]在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全国城乡普遍实施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7大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开始,国家首次为城乡每一位居民提供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1年提高到25元,2013年增加到30元。[3]

2010年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受益面超过10亿人次,待遇水平逐步提高,职工医保次均住院统筹基金支出5648元,比上年增长10.1%,居民医保次均住院统筹基金支出2611元,比上年增长19.5%。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与上年基本持平;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近60%,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2010年,新农合基金补偿支出受益10.87亿人次(见表2-4)。(https://www.daowen.com)

表2-4 2005—2010年新农合补偿受益人次情况

图示

资料来源:相关年份《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