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协调机制——政府监管和社会组织协调
随着英国医改使政府从医疗服务的直接供应和管理者的角色中退出,医疗机构从卫生部及其地区行政机构手中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权。医疗机构通过组成医院托拉斯实现医院自治。作为NHS提供者的医院托拉斯是独立的法律实体,拥有授予所属自治医院人事、资产自主权等权力。最高管理机构,是由政府卫生部门委托的代表和相关社会利益的代表共同组成的董事会。医院托拉斯的建立,使对医院的监管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中分离出来,一方面减轻了卫生行政部门的担子,使卫生行政部门能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人民健康上,另一方面又使当地卫生部门能够摆脱同医疗机构的利益联系,从而公正地作为居民的代理人同医院托拉斯签订医疗合同。为了与医院托拉斯抗衡,保持医疗市场买方和卖方的均势,作为另一家医疗服务需方代理人的通科医生也在组织上结盟,建立起通科医生协会。与此同时,同政府保持一定距离、相对独立监管机构也越来越多地从各种协会、组织的外部进行审计与检查。这些由政府部门发起,但又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拥有重要权力的机构负有对国家医疗保障系统进行监管、制定国家标准、保护患者权益等职责。目前,NHS医疗机构须接受来自政府和非政府机构两方面的监管(见图12-2)。政府的监管多由相对独立机构执行,监管内容包括其业务运行和财务状况。参与业务监管的主要有:卫生保健审计与检查委员会(Commission for Health Audit and Inspection),其任务是对NHS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并监督和报告临床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国家健康与临床卓越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对医疗技术进行评估和给予特殊病例临床指导。另外,还有社会保健监督委员会、现代化机构等。这些同政府保持一定距离的监管机构须向卫生部(有的甚至直接向议会)负责。卫生部并不直接管理NHS。
图12-2 英国国家卫生服务体系构架
与其监管功能相比,卫生部的政策制定功能更强,主要在制定医疗服务监管规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参与财务状况监管的政府机构是审计委员会和国家审计办公室,主要负责检查NHS机构公共资金使用效率,检查财务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英国医疗卫生服务由卫生部统一管理,当地NHS直接安排初级医疗服务的实施,NHS不仅根据地区服务人口数支付经费,而且要考虑辖区人口构成情况及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和效果。医院管理层和全科医生诊所有权根据自己所需来决定资金的走向和分配。(https://www.daowen.com)
除了法定的政府监管机构外,在英国还有一些非政府组织监管着NHS机构。虽然没有正式的法定权力,但是这些机构可以通过行业认证等非正式权力去监管NHS机构。这些非政府监管机构主要包括:英国皇家医疗学会、医疗过失监督计划、国家外部质量保证计划等。如此一来,一家NHS医疗机构要面对十多家机构的监管。为了满足不同监管机构的要求,被监管者面临着繁重的监管负担。针对监管机构数量过多、监管职责重叠的问题,英国也在进行合并与改革,试图减少监管组织的数量,解决机构间职能协调问题。
2011年英国提出的新医改方案就是要在医疗经费的支付方面推进管办分离,将医疗经费直接交给家庭全科医生来掌握,由他们来代表病人,而不再由政府行政部门掌握。新提议的全科医生联盟将成为民间机构,属于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