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照护的发展历史与展望

二、长期照护的发展历史与展望

(一)国外长期照护的发展历史

20世纪60年代,瑞典将社区照顾作为老年福利政策中最关键的部分加以强调和实施,开启了老年长期照护的先河。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美国长期照护保险发展迅速,成为美国健康保险市场上最重要的产品之一。1991年,英国发布了《社区照护白皮书》,强调建立以“促进选择与独立”为总目标的老年照护体系。1994年,德国正式立法通过《护理保险法》,使社会性护理保险成为并列于健康保险、意外保险、年金保险及失业保险的第五种社会保险。1998年,日本颁布了《护理保险法》,实施强制性互助型的护理保险制度。上述国家在老年长期照护服务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国家进行研究、应用和推广。

(二)国内长期照护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长期照护服务近年来发展迅速,发展过程有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计划经济时期供养五保户的养老服务为主阶段;第二阶段是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机构化发展阶段;第三阶段是居家为主、社区为依托的长期照护政策阶段;第四阶段是以构建体系为目标的长期照护服务政策阶段。完善长期照护服务专业人员培训及监管政策是构建长期照护系统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从20世纪末开始,上海、广州和北京等国内较发达城市在借鉴国外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开始兴办福利院、敬老院和老年护理院,也陆续兴办了一些商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并提供一定的保险服务,使得老年长期照护事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由于没有国家宏观政策的引领和专项资金的支持,我国老年长期照护的整体发展举步维艰,体系建设远不能适应快速增长的老年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受经济落后、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农村劳动力输出、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不健全等影响,老年长期照护的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因此,大力发展老年长期照护,加快老年长期照护的社会化进程,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迫切要求,对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老年长期照护的发展展望

1.老年长期照护服务需求持续增长 2020年9月8日,民政部发布了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9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5388万人,占总人口的18.1%,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7603万人,占总人口的12.6%。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增速是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2倍,到2050年,中国将有1.03亿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在这样的背景下,老年人口中需要长期照护的人数将持续增长,以老年人口中9%需要长期照护的比例推算,目前需要为1800万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2.将逐步建立和完善老年长期照护服务制度 在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前提下,我国将会出台长期照护的法律和制度,全面推进老年照护方面的人才培养、家庭成员照护政策支持、老年照护和服务的科学研究、长期照护需求常规统计制度的建立、老年照护需求与服务的评估等工作,来缓解每个人在老年阶段可能遭遇的长期照护的顾虑,保障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政府应积极参与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1)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与制度:长期照护体系是以社区为依托,但整体架构不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仍属空白。政府应制定各级机构照护操作性政策,协助宣传和推动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工作;对整合性的长期照护服务进行监督;投资兴建基础服务设施,整合社会资源,扶持民办机构;对机构服务进行规范,明确收住范围,制定针对不同照护类型机构的质量控制标准;开展对专科及非专业照护人员的培训及支持,使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2)加大资金的投入:我国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存在资金有限、补贴标准低等问题。随着失能老年人的快速增加,长期照护费用也将迅速提高,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不足以应付日益增长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开支。首先要充分认识到资金不足是制约社区老年人长期照护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大投入力度;其次政府需要引导社会力量开发各种资源提供资金支持,形成多途径的资金筹集机制。

(3)建立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的评价机制:长期照护考核监督体系的缺失,影响了各级长期照护服务水平的继续完善和提升。政府要对各类长期照护机构建立服务需求的评估、监督管理、投诉受理机制,制定出一套评价长期照护服务质量的指标体系。

3.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 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的老年长期服务网络,推进中医医药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开展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推动“互联网+长期照护”,扩大长期护理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加快推动发展护理服务业。持续深化优质护理服务,不断提高护理服务水平。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规范引导“互联网+护理服务”健康发展。通过推动护理领域改革与创新,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促进护理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4.将逐步建立老年长期照护服务机构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将进一步加快发展老年长期护理和老年照护,在规划、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加强老年护理院和康复医疗机构的建设。政府重点投资兴建和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长期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功能的养老机构。根据《护理院基本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地(市)级以上城市至少要有一所专业性养老护理机构。

5.将逐步建立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长期照护制度的实施,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难题的重要举措,能够减轻家庭负担、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老龄化服务行业的发展。当前我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实施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构建政府主导的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资金保障制度,完善老年人救助机制,提高从业者素质。

6.加强老年长期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 印发加强老年护理发展以及加强老年长期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老年长期护理和老年照护,重点增加失能老年人的护理服务供给,提高老年人群幸福感、获得感。印发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的文件,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人员数量,提升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扩大社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