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长期照护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体系

一、老年长期照护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体系

从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解决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服务问题是一项基本国策,也是一项老年卫生服务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国家的层面宏观调控和统筹解决。需要由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牵头,协调人保部、卫健委、民政部、财政部、教育部和科技部等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和制定我国老龄化的发展战略,切实做好我国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尽早出台科学合理和符合国情的老年长期护理服务政策。

(一)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从保险制度选择来看,应以法定社会护理保险为主,商业护理保险为辅,把护理保险制度纳入到整个社会保险体系中去;从护理保险的路径选择来看,应当坚持渐进式推进,首先建立老年互助会,其次逐步发展成为准老年护理保险形式,最后在将来条件成熟时正式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从保险基金的来源看,应当采取三位一体的方式即保险基金由个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各自缴纳。

(二)确立老年长期护理服务模式

应将老年医疗服务模式和养老服务模式有效衔接,建立以居家长期护理为基础、社区长期护理为依托和以社会机构护理(医院、疗养院、护理院和日间医院等)为补充的老年长期护理服务模式。

(三)建立老年长期护理的法律保障制度

应在《老年权益保障法》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实际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法》。在调查的基础上,做好老年护理需求的预测,结合不同收入人群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老年护理保险缴费的起始年龄、缴费标准和缴费形式(如缴纳护理保险费或劳务储蓄型护理保险),划分长期护理服务等级,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老年长期护理法律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