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旅游法》的方法

二、 学习 旅游法》的方法

首先,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这里的理论主要是指法学理论、旅游理论。旅游法学是旅游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衍生学科,涉及法学、旅游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就法学来说,涉及的理论有合同法理论、侵权法理论、诉讼法理论等;就旅游学来说,涉及旅游规划理论、旅行社管理理论、旅游景区管理理论等。在我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进程中,从应对新时代旅游法治建设的进程来说,仅仅学习旅游法学一门课程显然不够,还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与未来的职业规划,有选择性地对上述理论进行系统学习。这里的实践包括旅游行政管理、旅游经营管理、司法实务等领域。不同领域的实务,对旅游法知识的需求侧重点不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不同的领域,认真观察不同领域旅游法治的动态、进展、问题及趋势等,并结合前述理论对该领域旅游法治存在问题的原因、解决对策等进行系统思考、分析,以促进旅游法治走进新时代。

其次,应掌握理性分析方法。旅游法学作为旅游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由一系列概念、范畴和原理所构成,已经形成一门系统的理论,学习《旅游法》必然会遇到一些抽象的概念和理论观点。在学习本课程时,应从理论上弄清有关的基本概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弄清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唯有如此,才能为进一步理解《旅游法》的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奠定基础。例如,要深刻理解旅游服务合同法律制度的概念和原理,就必须了解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履行、不可抗力等概念和原理,弄清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弄清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不同与联系,否则,就难以真正掌握旅游服务合同制度的内涵、外延及其法律意义。另外,要掌握旅游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就需要弄清侵权的类型、不同情形下的担责原则、侵权责任的承担形式等。否则,在旅游经营侵权实务中,就难以准确把握是否存在侵权、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是否应当担责、侵权担责的形式与边界是什么等问题,不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再次,应掌握比较分析的方法。在世界各国发展联系越来越紧密的今日,在旅游法学的学习过程中采用比较方法非常重要。我们既可以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旅游法律、旅游法规进行比较和分析,也可以对中国旅游法制建设过程中不同时期的旅游法律、法规进行比较,以便探寻旅游法律制定和实施的规律,探寻各国和不同地区之间旅游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并通过比较,汲取其他国家、地区旅游法律法规的优点,从而使我们在旅游法制建设方面少走或不走弯路。在此方面,我们既要关注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旅游法,也要关注与中国处于同一个发展阶段的国家如俄罗斯、巴西、南非等国家的旅游法。发达国家的旅游法可以帮助我们看清中国旅游法发展的未来前景,发展中国家的旅游法可以帮助我们看到中国旅游法在精细化、可操作化方面的不足与解决思路。

最后,关注现实旅游案例。任何法律规范,由于立法技术、立法规范的要求及法律语言本身的抽象、模糊,如果没有案例的辅助,理解起来是有一定难度的。为了更好地掌握旅游法,应结合现实中的典型案例及专家解读、法官判决,分析和理解其中包含的旅游法原理与理念。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司法公开的不断推进,我国自2013年开始,全国各地的法院都在实施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制度。通过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以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法等为关键词,就可以查询到全国各地法院针对旅游服务纠纷作出的判决与裁定。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从2008年开始,包括旅游行政部门在内的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都应当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将本机关行政立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方面的信息向社会公开。在学习相关章节时,可以在学习相关理论后,通过裁判文书网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一定数量的现实案例,认真阅读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及法官(行政执法人员)的分析。由此,逐步了解《旅游法》在现实中是如何运用的,作为旅游经营者应如何规范经营,作为旅游者应如何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