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管辖
2026年01月28日
五、管辖
管辖是确定哪个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当事人应当向什么级别的人民法院起诉,地域管辖是指当事人应当向什么地方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级别管辖
根据《宪法》及《人民法院组织法》,我国的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区、县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旅游纠纷的通常情形,绝大多数的旅游纠纷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https://www.daowen.com)
(二)地域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旅游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旅游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以裁定形式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