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二、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根据接待对象和旅游目的地的不同,旅游业务分为境内旅游、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入境旅游和其他旅游业务。

(一)境内旅游

境内旅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之外的地区进行的旅游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此处的“境”,是指关境,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国境。因为中国目前“一国两制”的现实,内地居民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还需要办理出境手续,大陆居民进入台湾地区也需要办理出境手续。下文中的“入境”“边境”中的“境”的意思同此。

(二)出境旅游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出境是指由中国内地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由中国内地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由中国大陆前往台湾地区。由此,出境旅游包括:中国内地居民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旅游;中国内地居民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中国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旅游。

(三)边境旅游(https://www.daowen.com)

边境旅游是指经批准的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我国及毗邻国家的公民,集体从指定的边境口岸出入境,在双方政府商定的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的旅游活动。

(四)入境旅游

入境旅游,一是指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旅游者来中国境内旅游;二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者来内地旅游;三是指台湾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在中国境内长期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在境内旅游。

(五)其他旅游业务

其他旅游业务属于概括性的规定,属于立法中的兜底条款,包括代订旅游服务、代售旅游产品、提供旅游咨询与设计等业务。根据旅游业的发展及技术的进步,旅行社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还会不断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