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组织保护

二、社会组织保护

社会组织保护是指社会组织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社会组织包括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等。

(一)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协会是以保护包括旅游消费者在内的消费者权益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协会在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主要履行下列职责:①向旅游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旅游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旅游消费方式;②参与制定有关旅游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③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旅游商品和旅游服务的监督、检查;④就有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⑤受理旅游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⑥就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旅游者提起诉讼;⑦对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https://www.daowen.com)

需要指出的是,消费者协会的上述职责都是公益性职责,应当面向全体旅游者,无差别、无偿地进行。

(二)新闻媒体

新闻媒体包括传统的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杂志以及如今的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体通过揭露侵害旅游者权益的事实、曝光侵害旅游者权益的手法、提示旅游者注意相关事项等,对于旅游者维护权益,有着很大的作用,例如青岛的“天价大虾”、雪乡导游“强售套票”事件等都是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引发社会关注,进而促成有效的市场治理。今后,新闻媒体将在旅游者权益保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