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促进政策
(一)旅游促进政策概述
旅游促进政策是指政府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措施总和。旅游业自身的特点及中国旅游业发展的特殊进程,使得旅游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给予促进与支持。
(二)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义
1.促进旅游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内需
当前,内需不足、消费不振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而旅游消费具有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独特优势。首先,旅游是终端消费,普通民众可以用自己的钱直接购买服务;其次,旅游是综合性消费,包括对餐饮、娱乐、物品、游览、交通、住宿等各方面的消费;再次,旅游是多层次消费,不同收入档次、不同文化品位、不同出游方式的旅游者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旅游服务;同时,旅游消费是可重复性消费,只要人们有时间、有收入、有愿望,就可以重复出游、不断消费。鉴于旅游消费的上述特点,发展旅游业将对国家的内需提升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2.促进旅游业发展有利于促进就业
旅游是集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与知识、技术密集型于一身的产业,有着很强的吸纳就业的能力。世界旅游组织测算,旅游业每增加3万美元的收入,就可以增加1个直接就业机会和5个间接就业机会。当前,由于技术进步带来的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原因,我国的就业弹性系数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0.3下降到目前的0.1左右。这意味着当前经济发展吸纳就业的能力在下降。如果加上当前城镇化与调整经济结构的因素,第一、第二产业富余的和难以吸纳的人员,都要进入服务业。旅游业作为新兴产业,具有就业容量大、门槛相对较低、就业层次多、就业方式灵活等优势。发展旅游业将有利于积极促进就业,减缓我国的就业压力。
3.促进旅游业发展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质量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与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的消费结构也在不断变化,逐渐由以物质消费为主转向以精神消费为主。旅游活动可以陶冶情操、开阔视野、增加知识、增进交往,可以舒缓工作压力与精神压力,根本性地提升个人和家庭的和谐幸福。可以说,旅游已经成为人们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准。
4.促进旅游业发展有利于促进对外交往
旅游是人在空间的移动,既有外国旅游者到中国旅游,也有中国人到外国旅游,还有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土上旅行、游览。无论是哪种方式,旅游者必然会在异地与当地民众发生交往,进行交流,增加对异地风土人情、风俗习惯的认识与了解,旅游可谓是没有口号的外交。近年来,通过我们发展旅游业,外国游客对中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中国人也对祖国的大好河山有了全面的认识,对西方发达国家也有了较多的了解。
(三)旅游促进制度的具体内容
1.旅游发展协调机制
旅游发展协调机制是指各地协调部门之间、地方之间及地方与部门间关系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机制,其具体形式为旅游领导小组、旅游发展联席会议、旅游发展大会等。建立上述协调机制,其意在于协调相关部门、地方,以形成促进旅游发展的合力,营造旅游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目前,国家及各地的旅游发展协调机制基本上属于假日旅游协调机制或特定旅游项目协调机制(如红色旅游),常态性的旅游发展协调机制尚未建立或健全。旅游业的发展在体制、机制上受到极大制约。为此,《旅游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据此,国务院及省级、市级、县级地方人民政府都应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乡镇也要明确专人负责乡村旅游工作,以体制机制的力量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2.旅游项目用地政策
旅游企业的发展需要落地,需要有一定的土地空间。无论是景区,还是宾馆、农家乐项目等,都需要建设在土地之上。《旅游法》第二十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的要求。各地应根据《旅游法》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完善用地政策。例如,年度土地供应,要根据当地旅游业发展的空间相应增加旅游业用地指标;为旅游配套的公益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划拨方式提供;利用林地、水面、山头兴办的旅游项目,可以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取得使用权或经营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整理节余的土地使用向乡村旅游业倾斜,等等。
3.旅游金融政策
旅游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金融机构的支持是旅游企业健康发展、跨越式发展的保障与基础。为此,各地应根据《旅游法》大力发展旅游业的精神及国务院2009年41号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融资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旅游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开展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海域使用权抵押、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养殖物抵押等抵押贷款业务。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乡村旅游的信贷投放和金融服务力度。在乡村旅游集聚地区要优先布设ATM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发起设立旅游产业基金,组建融资性旅游担保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旅游投资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凡是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对象的乡村旅游企业,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予以贴息。
4.旅游税费优惠政策
旅游业的发展最终要落实到每一个旅游企业的发展。旅游企业的发展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个是增加收入,一个是减少支出。对旅游企业的发展而言,支持、促进的措施之一就是落实好国家已有的旅游税费政策。之所以说落实已有的税费优惠政策,不出台新的旅游税费优惠政策,是因为在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税费优惠的出台必须依法进行,不符合法律的地方税费优惠政策既无法出台,更无法持续。因此我们认为,只要能把国家已有的旅游税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一个旅游企业身上,就是对旅游企业的莫大支持与促进。具体来说,应根据国务院2009年41号文件的要求,对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温泉企业、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等单位,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对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旅游企业的促销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的经营成本,减少企业的税收压力。
5.旅游财政政策
旅游是产业,又是事业。产业的发展要靠市场、靠旅游企业自身,当然也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事业的发展,其责任主要在政府。旅游既是产业,又是事业,其发展自然就需要政府的投入。为此,《旅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据此,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旅游发展实际,设立旅游发展资金,并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逐步加大投入。
6.旅游消费促进政策
旅游业的发展,既要靠投入,又要靠消费。因此,《旅游法》第二十三条要求,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消费促进当然是产业促进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采取各种有利于促进、刺激旅游消费的措施就是落实《旅游法》精神的实质步骤。具体来说,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交通、住宿、餐饮、会展、会务以及出国境服务可以委托旅行社办理,这样既能够节省上述单位的精力、财力,又能够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切实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鼓励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寓教于游的课外实践活动,健全学校旅游责任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公益性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依托公共资源开发的旅游景区实行低票价制度。积极落实旅游景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高校学生、教师等群体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