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旅游知识权

八、获取 旅游知识权

(一)获取旅游知识权的含义

获取旅游知识权是指旅游者享受的获得旅游消费和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1.旅游知识的内容包括旅游消费知识和旅游者权益保护知识

旅游消费知识主要是指有关旅游消费观的知识、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旅游市场的基本知识。这是保障旅游者正确、理性旅游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旅游者权益保护知识主要是指有关旅游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保护旅游者权益的机构、纠纷解决途径等方面的知识。如果旅游者缺乏上述方面的知识,在旅游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

2.获取旅游知识的方式

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旅游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咨询与介绍是旅游者获取旅游知识权的基本途径。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是旅游者获取旅游知识权的重要保障主体;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咨询与介绍,在旅游者获得有关旅游消费知识、旅游维权、文明旅游的知识方面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消费者协会的宣传、教育是旅游者获取旅游知识的重要主体;旅游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出境旅游组团社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对旅游者的教育,是旅游者获取旅游知识的直接渠道。对于上述渠道与方式,《旅游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

(二)确认获取旅游知识权的理由

确立获取旅游知识权,主要是出于以下考虑:

1.针对旅游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旅游实践中频频出现的零负团费旅游、不文明旅游、过度维权等现象,很大程度上与旅游者缺少旅游知识,不理性参与旅游有关。

2.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相衔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身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