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因分析
后悔情绪的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反事实
心理学领域的后悔是在反事实思维的基础上展开的。美国心理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Kahneman于1982年首次提出反事实思维的概念:个体对过去发生的事件进行心理否定,另外构建出一种可能性假设的思维,且这一过程伴随着后悔、痛苦或者高兴等情绪反应出现(李程,2014)。反事实思维在头脑中主要以条件命题的形式来表征,包括“前提”(如“如果昨天晚上不熬夜”)和“结论”(“今天就不会迟到了”)两部分(于世刚,2011)。其假设性表现为前提和结论都与既定事实相反,但在心理上却获得了某种可能性。生活中普遍存在这样的一种心理现象:我们思考或关注的,往往并不是那些已经发生的既定事实,而是与既定事实相悖的其他一种或多种可能性。有的人睡过点的时候,会想“如果我昨天睡前定个闹钟就好了”;有的人得知挂科消息的时候,会想“如果考试前我好好复习,这次肯定能过”;有的人亲人去世了,会想“他/她在世时,我该对他更好些的。”所谓反事实思维,就是与事实相反的假想。一个人出门在外赶上下雨却没带雨伞,被淋得像个落汤鸡,他想如果要是带雨伞就不会被淋了。如果说下雨被淋是既成事实,想象带雨伞不会被淋就是与事实相反的思维,也就是心理学家所说反事实思维。
在典型案例中,小刚熬夜上网造成严重的睡眠不足,在第二天的课堂上打瞌睡时,内心伴随着强烈的痛苦和后悔:要是昨天早一点睡不玩游戏,今天就不会这么难受。长期熬夜导致精神恍惚,注意力不集中,身体上的不适以及成绩退步是不良情绪产生的直接诱因,更加促使了后悔情绪的出现。
2.参照标准
个体之所以会产生后悔的情绪,是由于事件对个体产生的不良结果,所以事件发生后产生的结果对个体的发展而言非常重要,后果越差越后悔。例如,两个人走在大街上,一个人不小心遗失1000元,另外一个人遗失500元,那么遗失1000元产生的后悔程度自然会大于遗失500元的人。但是与损失的金额大小相比,后悔在所选参照标准中所占的比例较大,个体将损失金额产生的负面结果跟个体的内心标准来比较,也就是以没有任何损失作为自己的参照标准。在典型案例中,小刚因为看到以前不如自己的同桌现在进步比自己大得多,别人都学到了知识点,而自己成绩下滑,这使他感到恐慌。如果在小刚沉迷网络的那段时间,老师讲的都是极难极复杂的知识,班上多数人都听不懂,老师要再次讲评,小刚后期可以通过机会补回来,他的后悔程度也会降低。换言之,如果小刚可以经过后来的努力,使得自己的成绩达到班级多数人的水平,便能很大程度地缓解后悔。
3.责任感
责任感是后悔体验的核心成分,后悔的产生不仅依赖于实际结果与想象结果的对比,也依赖于自己对行为的责任程度。后悔的强烈程度也依赖于自己对最初决定的自责程度(于世刚,2011)。自责也分积极和消极两面。积极的自责是对自己思想或行为的反思、自我心灵的救赎,也是对他人的一种道歉。它可以使个体在人际交往时以真诚之心相待,化暴戾为祥和。相反的,选择逃避责任只会加重问题的严重程度,加深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而消极的自责常常会以苛责的形式出现,对自己过分责备,致使自己陷入郁闷沮丧、悔恨绝望等其他的负性情绪体验之中,进而影响身心健康。
如果小刚的父母不是在外打工而是家财万贯,如果小刚不是独生子女,不是家里唯一的希望,如果学习也不是唯一的出路,那么小刚也不会追悔莫及,那么他的后悔程度会减小甚至不会产生。正是因为父母望子成龙并在小刚身上投注金钱和心血,使得小刚背负着强烈的责任感,小刚的后悔根本上源自于对父母辛勤劳动的辜负,责任感越强越后悔。
4.可控性
前提的可控性指的是在某个事情发生之前,个体可以通过自身来改变事件,或者个体可以控制事件变化发展的程度。由于事件(如某个勤奋学习的学生突然连续几天上课迟到)违背的一般规律,或事实思维绝大多数都集中在可控的事件(如连续几天都为了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而通宵复习),很少归因于那些不可控的因素(如来学校的途中遇到堵车),反事实思维内容的产生在很大的程度上会受到可控制前提的影响。前提的可控性的灵活性高,不同于不可控制的前提,它容易受到改变。换句话来说,人们对于那些能直接控制且先于结果的一些特征,更容易做出心智的改变。总的来说,就广义而言,反事实思维则更倾向于个体可以直接控制的某种行为。与不可控制的事情相比,可控制的事情更加容易被改变,并且产生反事实思维,所以个体就更容易产生后悔情绪,那么他对于产生后悔事件的反应就更激烈一些,而产生后悔的强度也更加强烈。
对于小刚而言,成绩下滑的原因是学习态度而不是飞来横祸,学习态度是可控的,所以对于失败的后悔,更多的是在于后悔自控能力的不足。事件的可控性越高,其产生的后悔的程度也就会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