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阶段(1997—2014)

(三)依法治国阶段(1997—2014)

1997年9月12日,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市人大常委会把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高密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入新的建设阶段。

1.强化监督职能

围绕市委提出的“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各业齐发展,整体上水平”的工作思路,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市直工业生产和企业改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等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列入监督工作的重点。坚持以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为重点,加强了对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为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办案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人大办信接访工作,制定了信访处理办法,明确了信访工作的宗旨、任务、受理范围、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和基本要求。对一些重要信访和久拖不决的案件,采取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调度办理等措施,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效率,督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1999年,市人大常委会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人事任免和人事监督工作。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免的干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提请任免前认真审查,从严把关;提请任命时有关人员做述职发言,表明态度;任命后及时提交任职报告,明确和落实任职目标。制定了《关于述职评议的暂行办法》,对被任命的8名干部进行述职评议,督促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制定了《对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实行个案监督的暂行办法》,使信访工作和个案监督更加规范。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布局和重点任务。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就深入贯彻全会精神、推动高密市“十五”计划的科学制订提出了明确要求,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制订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的汇报,通过调查、召开座谈会、征求代表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对“十五”计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初审并提出了建议意见。坚持把实行个案监督与办理来信来访紧密结合,出台《关于规范信访结案报告的意见》,完善信访处理办法,狠抓个案监督暂行办法和信访案件的转处、限期办结、逾期通报等制度的落实。

2003年3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高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办。暂行办法明确了受理范围,受理及转办、督办程序等,并对工作职责及纪律提出了要求。

围绕招商引资、工业立市、民营经济、农业“三化”四大重点,2005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围绕督促政府部门进一步转变作风,为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深化民营企业改革;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通过政策引导拉长纺织产业链等方面向市政府发出了审议意见书。在全市开展了以“转变作风,依法行政”为主题的检查评议活动,涉及56个部门和单位,近2000人。采取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人大履行监督职权、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和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在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对6位副市长任职以来的工作进行了评议,专题听取了人大常委所做的评议发言,并进行了投票测评。这既是市人大常委会完善评议监督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对政府工作在监督中体现支持的成功探索。

为监督支持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两院”正确对待来自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呼声,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整改措施,推动了工作开展。在此基础上,人大常委会分别对“两院”专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两院”获得96分的优秀评价。通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实现了人大履行监督职权、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和群众参与监督的有机结合,收到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2.开展评优活动

建立激励机制,开展各项评优活动,是市人大常委会这一阶段开展的全新的工作。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三评”活动:在人大代表中评选“优秀代表”、在人大专职干部队伍中评选“优秀人大工作者”、在司法系统的执法人员中评选“十佳干警”。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制定了关于三项评选活动的具体意见,明确评选活动的指导思想、评选标准和方法步骤,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历经民主推荐、单位初评、常委会考察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等环节,最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投票评出了12名“优秀人大工作者”、42名“优秀人大代表”和“十佳干警”。

2005年6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予“人民勋章”的办法,对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事迹突出、功绩卓著的公民授予人民勋章。组织全市各镇街、市直机关和工交财贸的代表从全市范围内推荐初步人选,并填写提名推荐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审查考核小组,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查考核,并征求本人意见。主任会议根据审查考核和测评情况确定预备人选,报经市委同意后向社会公示。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人民勋章”获得者,并作出授予“人民勋章”的决定。共有4人获此殊荣,并举行了专门的授勋大会,颁发了证书和奖章。同时,还进行了“十佳干警”、镇街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高密市优秀人大代表的评选。经过提名推荐、评议考察和公示等阶段,评选出12个镇街人大工作先进单位、50名高密市优秀人大代表和“十佳干警”。2009至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开展了高密市优秀人大代表和“十佳干警”评选活动,激发了广大代表履职和政法干警爱岗敬业、秉公执法的热情。

2012年,高密籍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极大地振奋了全市人民。为褒扬莫言精神,放大莫言效应,市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8月作出了授予莫言“高密人民勋章”荣誉称号的决定,进一步激发了全市人民热爱高密、建设家乡、干事创业的热情。为激励企业家在转调创(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增创发展新优势)和跨越发展中建功立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关于授予“功勋企业家”和“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的办法》,并评选出首批6名“功勋企业家”和“优秀企业家”。

3.推动“民心工程”深入落实

在全市组织实施“民心工程”是市委的重大决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联动开展视察活动,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

1998年,组织人大代表重点察看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实施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困难企业扭亏解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农民致富提供服务等情况;重点察看“两院”工作人员公正司法、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服务情况,增强“一府两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1999年,在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了办好十件实事的承诺。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听取市政府关于办理情况的汇报,并深入施工现场视察,督促加快工程进度,使十件实事得到较好落实。

采取市镇两级人大联动的形式,对“两院”及政府序列部门实施“民心工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充分肯定成绩,反馈发现的问题,帮助分析原因,落实改进工作的措施,使“民心工程”深得民心。

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强督办代表提出的关于杜绝和拆除违章建筑、清理规范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线路、实施百脉湖大街综合改造工程等建议,解决了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推进新农村建设。采取进村入户、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解剖典型、总结经验等方式,对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总结了全市“三农”工作的经验,分析了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建设一支好队伍;坚持城乡统筹,落实完善好工作规划;坚持标本兼治,配套好的机制;坚持科学发展,走出一条符合高密实际的发展路子;坚持长短结合,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的建议。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开创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较好地落实了民生关注的热点。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反映集中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水源地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小企业融资、供电设施安装及收费、客运线路设置等问题开展了5项专题调查活动。从代表所提建议中确定题目开展专题调查活动,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中尚属首次,这拓宽了人大监督途径,加深了各级人大代表对常委会的信任,有效解决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为让全市人民共享发展成果,2013年2月,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政府郑重承诺年内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组,采取“听、看、查、议”的方式进行了专题视察,推进十件实事全面落实。2013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十件实事落实情况的汇报,认为市政府对十件实事的办理,思想高度重视,措施扎实有力,工作成效明显;针对少数项目推进缓慢、个别项目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等问题,提出加快工作进度、调整个别方案、确保全面完成等工作建议和意见。市政府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一步研究落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使十件实事得到较为全面的落实,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4.开展代表述职评议

激发代表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参政督政水平,是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开展代表述职活动,对于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是一个有益的尝试,也是对落实“代表要接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的法律规定的创新探索。

2004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在姜庄镇成功组织了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试点,出台了《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的意见》,部署开展了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共有22名市人大代表、57名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了述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按照潍坊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潍坊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的试点工作,7名驻高密市的潍坊市人大代表在第十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述职,为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经验。

◆2004年1月5日,姜庄镇人大举行市级人大代表述职大会

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采用检查督促、组织观摩等有效形式,深入开展了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的活动。另外组织开展了由高密市选举的潍坊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会议述职的活动,圆满实现了届内普遍述职一次的目标。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向选民进行述职、由选民对代表工作进行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在柴沟镇召开了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现场会,对在全市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活动作出了全面部署。2013年,为规范代表职务行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高密市人大代表履职守则》,对代表述职等工作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进行的新探索和新尝试。潍坊市、高密市和镇三级人大代表都在届内述职一次,做到了代表述职常态化。

5.深化代表主题活动

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换届之后,市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代表开展专题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代表中广泛开展“学习、实施代表法,争当优秀代表”的活动,专题学习代表法和省人大实施代表法办法,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工作的认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学法、用法、宣传法,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和“民心工程”的实施,开展了“提一条好建议、出一条致富路、帮一个贫困户”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代表提出有价值的建议160条,为村、户出致富路300多条,帮助贫困户1300余户。

2005年,在代表中深入开展“五带头”和“三个一”活动,引导代表带头学习、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倡树社会公德、带头执行代表职务、带头发展经济,带领群众谋发展、谋致富、谋稳定。

市人大常委会把发挥代表作用与推进市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2008年,以市委开展的“企业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市人大代表开展了“服务企业,争做贡献”活动,积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7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市委号召,按照“站在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目标要求,使市委的决策及时在各级人大代表当中形成共识,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动员和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开展了“转方式调结构,科学发展我先行”人大代表主题活动,成立了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和5个指导组,深入到各镇街区和各代表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通过在新闻媒体开展专题栏目、编发活动简报等形式,为科学发展营造氛围。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各级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了“热爱高密,建设家乡,争当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并印发了活动实施意见,确保了主题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代表们身体力行,屡创佳绩,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共引进项目35个,总投资134.5亿元,在全市招商与转调创工作中发挥了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