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这个重点工程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部署要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要求,是推动统战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近40年的时间,历届市(县)委、市(县)政府把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和完善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经济社会发展、党风廉政建设、重大组织人事变动情况、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情况的制度,并为统战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开创了全市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新局面。面对新时代,必须继续把建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摆上统战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认真落实“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规定,拓宽识人、选人渠道,打破身份、区域、部门、行业的限制,使党外人才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要注重从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重点学校和新的社会阶层等领域发现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拓展从“两新”组织、行业商会等领域发现优秀党外人才,采取党内推荐与党外推荐、组织推荐与个人推荐有机结合,及早发现、从早培养。要大力推动党外干部安排、使用,特别是在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的安排和政府部门的正职安排,完善在重点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加大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进一步做好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聘请特约人员的工作。要根据各级在一线发展中发现干部、培养干部的部署要求,有计划地把党外代表人士选派到急难险重一线、经济薄弱镇(街、区)等挂职锻炼,可以选择部分镇(街、区)招商及信访维稳等部门作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通过交流任职、异地挂职等方式,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特别是有发展潜力的党外骨干人才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联系群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