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开启阶段(1978—1985)
1979年9月30日,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号召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向着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强调“社会主义必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党的十二大进一步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战略方针。在党中央和省委的重视和领导下,高密县精神文明活动广泛开展起来。
1.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
1981年2月15日,在毛泽东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18周年之际,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等9个单位联合发出了关于广泛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1981年3月7日,根据上级宣传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要求,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化局等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的联合通知》(高宣发〔1981〕3号),在全县开展“五讲四美”活动,动员和组织全县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积极响应全国总工会等9个单位发出的《关于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迅速掀起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热潮。县妇联制定了“五好家庭”的评比条件,在全县开展了评选“好媳妇、好婆婆、和睦家庭”的活动;团县委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五讲四美”活动;县文化局在县城举行了“五讲四美”歌咏比赛;县总工会以俱乐部为阵地,举办了“五讲四美”展览;县政府在城区组织了3次大扫除。同年12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五讲四美”交流会议,对活动进行了总结。
1982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根据中央书记处的指示,转发中央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报告》。为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五讲四美”为主要内容的“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动员全县党员、团员和全体干部群众,立即投入到3月份“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中,组织有关部门分工解决“脏、乱、差、旧”问题;发动群众共同治脏、治乱、治差、治旧,为集体或者为他人、为国家做2至3件有意义的事,学雷锋,树新风,助人为乐。通过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县城卫生面貌焕然一新,绿化美化成绩显著,公共秩序、社会风气大有好转,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提高。此后,这项活动又和“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相结合,形成了“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遵照中央和省委、地委的指示精神,为了加强对高密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领导,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83年2月,县委研究决定,成立高密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并设立“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全县活动的深入开展。
1985年3月,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发出1985年“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意见,提出要把文明礼貌月变成文明礼貌年,常抓不懈,每年扎扎实实办好几件实事。
2.开展学英模、学先进活动
根据中央、省委部署,组织全县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1979年4月,全县广泛开展宣传学习对越自卫反击战英雄事迹的活动,举办报告会、研讨会等100多场次,受教育人员达40万人。1983年4月,根据省委、地委部署,在全县开展向张海迪学习的活动。县委宣传部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宣传学习张海迪同志活动的通知》(高宣发〔1983〕5号),动员、组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继续向雷锋学习,向张海迪、赵春娥、蒋筑英、罗健夫等先进典型学习,积极开展比优质服务、比优良秩序、比优美环境竞赛活动,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活动中,全县成立张海迪学习小组700多个,涌现出一批学习张海迪的先进典型,张海迪成为青少年心目中的光辉榜样。
3.开展争创文明礼貌先进单位活动
围绕坚持用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教育人民,在全县开展文明礼貌争创活动。1982年8月,县委加强政治工作建设精神文明会议召开,提出开展争创文明礼貌先进单位活动,范围包括村、工厂、商店、学校、医院等。1983年3月,县委宣传部召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会议要求年内每个公社要创建3至5个文明礼貌村,县直每个系统要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制定创建文明礼貌先进单位条件,发动创建2至3个文明单位。会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文明村试行条件》。同年5月,又印发了文明单位、文明工厂、文明商店、文明医院和文明学校的试行条件。1984年3月,县委、县政府召开文明礼貌月活动广播大会提出,在农村大力推进文明村镇建设,在县直、社直部门大力推进文明单位建设,修订规划、插标布点,把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建设引向深入,要求年内有百分之五的大队和百分之十的县、社直单位建成文明单位。1985年11月,县委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在抓好文明村建设的同时,抓好“社会细胞”的文明建设,注意发挥专业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教育他们既当物质文明建设的先锋,又当精神文明建设的模范,使专业户成为文明户,文明户成为专业户,努力建设“双文明户”。文明创建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点任务,在全县各层面、各单位广泛开展起来,逐渐形成群众支持参与的社会化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