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争创先进阶段(1986—2002)

(二)深化改革,争创先进阶段(1986—2002)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社会生活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迅速推进相比,文化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严重阻碍文化生产力的解放,文化生产缺乏体制活力和体制动力,使改革开放缺乏更大的文化支持与文化源泉。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将建设先进文化上升至立党之本、执政之基的高度来认识,全面提升了文化建设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1.文化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成为当务之急。1986年3月10日,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高密县委、县政府投资110万元在县城东部正式建立高密电视台。从此高密人民可以看到高密人自己制作播出的电视节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也通过电视让高密的千家万户所知晓。1986年6月16日,经省广播电视厅批准,高密县广播站改建为高密人民广播电台,播出节目质量和效果大大提升,广播成为大多数高密人获取高密信息的重要媒体。1987年1月10日,高密电视台经山东省广播电视厅批准正式命名,同时建成了地面卫星接收站。1995年1月1日,高密人民广播电台调频立体声节目正式开播。1999年3月7日,高密市委、市政府开展加快全市有线广播电视光缆网建设。

1990年2月3日,高密县委批复在县委宣传部设立办公室、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科和新闻科;1991年3月16日,高密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挂靠县委宣传部,与县文展馆合署办公。1992年,高密县成立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1995年,高密市成立文化市场稽查队;1996年5月,设立高密市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归属市委宣传部。1997年9月,高密市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印刷企业规范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印刷企业的规范化管理。1999年12月,高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高密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营业性电子游戏、电脑游戏等场所进行停业整顿的意见》,并召开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电子游戏、电脑游戏等娱乐场所停业整顿工作。期间,高密市(县)先后制定和实施《文化经营许可证制度》《音像制品准放证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文化市场管理逐步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1996年8月,经山东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出版《高密市报》。是年11月,高密市委决定成立高密市报社。1997年1月1日,《高密市报》正式创刊。1998年7月2日,《高密市报》改为《潍坊日报高密版》;同日,山东省第一张地方版报纸《潍坊日报高密版》出版。2001年6月30日,庆祝《高密日报》创刊大会隆重召开;7月1日,《高密日报》正式创刊。2001年8月1日,《高密日报》网络版正式开通并投入运行。

2.争创省级社会文化先进县

1986年以来,按照山东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密县在全县开展争创省级社会文化先进县活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文化主管部门加强设施建设,调集艺术人才,形成以市区文化为龙头,以乡镇文化为纽带,以村文化大院为基础,以文化专业户为补充的4级群众文化网络,促进争创活动的顺利进行。此后,全县文化机构相继健全,文化设施和设备进一步完善,队伍不断壮大。有14处乡镇被潍坊市政府授予“先进文化乡镇”称号。文化馆馆长李武于1989年被山东省文化厅评为“群众文化先进工作者”;1990年10月,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先进文化馆长”称号。1989年9月,高密县群众性的大唱革命歌曲活动掀起高潮。全县城乡各基层单位在发动群众人人学唱的基础上,各乡镇、县直系统先后组织歌咏比赛,参赛代表队546个,比赛47场,参加演出人员27.34万人次。是年9月10日,县委、县政府举行庆祝建国40周年歌咏比赛大会,县直各系统和高密镇分别选出20个代表队,1150名演员参加比赛,县电视台录制歌咏比赛实况,在国庆40周年前夕,向全县城乡播放。1991年11月,为配合全县农村以“讲小康、奔小康”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县委社教办公室、县文化局举办“奔小康”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文艺会演,历时50多天,全县29处乡镇4万人参加演出,自编自演各类配合“社教”的文艺节目3800余个,精选出533个,并从中选出调演节目17个,于1992年1月11日晚在县影剧院进行公演。1986至1996年,全市(县)建成文化中心18处,文化站29处,村文化大院598个,文化专业户5000户,业余文艺演出团体212个。利用这些文化阵地,高密市(县)开展了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

1986年开始,在全国电影事业大幅度滑坡的严峻形势下,高密市(县)电影公司在农村加大革命传统影片发行量,加大科教影片放映力度;在城区创办第三产业,增强电影事业发展后劲。至1996年,电影公司共发行影片1088部,放映电影29.8万场,放映收入1184.6万元,发行收入6226.7万元。仅1996年,公司第三产业收入88.8万元,占公司业务总收入的24.4%。高密市(县)电影公司相继荣获“全省电影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电影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1987年,高密成立民间艺术研究中心,进一步加强对民间艺术的抢救和保护工作。1994年秋,中国民间工艺美术专业委员会第十一届年会在高密召开,并在高密举办全国民间美术展览。年会期间,与会专家听取高密继承发展民间艺术的汇报,现场参观姜庄镇的甄家屯、棉花屯等民间艺术生产专业村。1996年,高密市荣获全省“社会文化先进县(市)”称号。

3.撤县设市激发文化发展活力

1994年5月18日,国家民政部以民行批〔1994〕82号文批复,同意撤销高密县,设立高密市。5月28日,省政府也以鲁政字〔1994〕90号文下发《关于撤销高密县设立高密市的通知》。高密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集中精力,认真组织撤县设市工作。县委宣传部召开撤县设市宣传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宣传工作,印发《撤县设市宣传提纲》。此后,《人民日报》《中国社会报》《大众日报》《潍坊日报》陆续刊登有关高密撤县设市的文章。6月24日,为庆祝高密撤县设市,山东电视台和潍坊电视台播出由高密市委宣传部撰写、高密电视台拍摄的电视专题片《腾飞吧,高密!》。之后,中央电视台《祖国各地》栏目也予以播出。是年6月28日,高密撤县设市庆祝大会召开。6月27日至29日连续举办文艺晚会,全市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进一步被激发,各类书画、歌舞、戏曲活动蓬勃兴盛,丰富了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通过组织开展撤县设市宣传工作,激发和鼓舞了全市人民以崭新的思想境界和精神风貌跨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开创了高密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进一步繁荣发展了文化事业。

4.文艺创作成绩斐然

1986年以来,高密县茂腔剧团先后编演《盼儿记》《根的呼唤》《瓜果情》《芝麻官断案》《公仆颂》等茂腔现代戏。其中由牟家明创作的大型现代茂腔戏《盼儿记》,1990年应文化部邀请晋京演出获得成功,文化部长贺敬之亲笔为《盼》剧题写剧名。1994年,《盼儿记》荣获全国“第二届人口文化奖”二等奖,《根的呼唤》荣获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奖”;1995年,《根的呼唤》被推荐参评“曹禺戏剧文学奖”获提名奖。这两部大戏均被长春电影制片厂改编拍成故事片,于1994年前后在全国公开发行放映。一种地方传统戏曲,能在全国引起如此大的反响实属不易。

1986年,高密籍著名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在《人民文学》发表,1987年出版发行。1987年6月,著名导演张艺谋根据莫言的小说《红高粱》改编的同名电影《红高粱》在高密县大栏乡(现东北乡文化发展区)孙家口村和拒城河(现密水街办)开机拍摄。电影《红高粱》于1988年获得第38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成为首部获得此奖的亚洲电影。

1992年10月拍摄的6集电视剧《濠里人》,填补了高密县创作、拍摄电视连续剧的空白。该剧获得省优秀电视剧二等奖及首届“五个一”工程精品奖。1993年12月,高密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在全国57个“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中名列榜首。

5.文物保护成效明显

1986年11月,高密县集资对郑公祠、郑玄墓进行修缮,塑郑玄坐像,立碑,建围墙,栽植树木。1994年,在郑公祠院内新建碑亭、问经亭各一座。城阴城是古高密的象征,由于年久失修,城墙仅剩长约20米、宽10米的残垣。为保护好这一古迹,在城墙周围砌起保护墙,并设立石碑作为文物标志。另外,还对刘墉墓加高封土,在墓前竖立石碑,设立保护标志。

1986年1月,高密县人民政府公布,李家山东遗址(商)、甲庄遗址(龙山)、故献遗址(岳石)、田泗墓(民国)、刘冠三墓(民国)、程云祥墓(民国)为县级重点保护文物。1989年5月至6月,全县进行文物普查,查明整理古遗址19处、古墓葬3处、石刻14块、近代遗址5处、古建筑物2处。1992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郑玄墓(汉)为省级重点保护文物。1997年9月,对潍坊千里民俗旅游线高密段进行考古调查,为重点保护、合理开发提供重要依据。

1998年9月至1999年1月,对沂胶公路高密段进行沿线考古调查,发现两座汉墓,并对其进行有效保护。2000年4月,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城阴城遗址(战国)、后店遗址(周)、汉代墓群(汉)、晏婴墓(战国)、袁绍墓(汉)、刘墉墓(清)、孙文墓(清)为潍坊市级重点保护文物。2000年5月,配合省考古研究专家,对青新铁路沿线进行考古调查,在李家营、柴沟9个取土场,发现6个取土场有文物,确定为汉代墓群,并在柴沟镇梁东村发现出土春秋时期瓦罐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