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三个层面”,健全执法机构
根据规定,综合执法部门必须是行政机构。为解决执法资格问题、减少现有政府部门精简压力、压实镇街执法主体责任、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实施,从3个层面健全组织机构。
1.市直层面
搭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执法中队的组织架构,整合城管、文化、农业、水利、国土、房地产等执法机构,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正科级规格。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隶属住建局调整为隶属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下设12个执法中队,11个中队派驻镇街和经济开发区工作,1个机动中队负责全市范围内重大疑难案件的专案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暂核定编制200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27名、事业编制61名。
2.镇街层面
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为镇街党政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为有效解决“镇街看得见的管不着,部门管得着的看不见”等突出问题,提高执法效率,降低协调成本,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日常工作以及队伍的日常管理以镇街为主,人员的教育培训、岗位交流、业务指导以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主。
3.保障层面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设立综合执法保障中队,中队长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配备10名公安干警,派驻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全力配合、严肃查处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2015年8月25日,省编办将改革试点方案批复给潍坊市编委;9月6日,潍坊市编委将改革试点方案批复给高密市编委。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高密市编办对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关系进行了反复论证,确定与执法息息相关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工作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与执法工作关联度相对松散的城市绿化、城市防汛节水、燃气供热等城市管理工作由住建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