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干部考察考核机制

(二)建立健全干部考察考核机制

考察、考核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性工作,其是否科学、严密、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高密市长期坚持对干部考察、考核方法的研究和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现公平公正的干部实绩评价体系。一是完善考察预告制度。每次考察前,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服务对象中以张贴预告、会议通报等形式发布考察预告,明确向组织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问题的具体形式和方法,让更多的干部职工、群众提前了解掌握考察的信息,酝酿要反映的问题和情况。二是探索推行差额考察。对经基层党组织提名的人选,按照空缺职位按一定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结合基层党组织意见,组织部部长办公会择优提出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差额酝酿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三是建立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推荐、考察、任免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相应责任,对违反规定造成用人不当或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严肃了干部工作纪律,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四是建立系统化考核管理制度。建立了政绩纪实档案,将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受表彰奖励情况、学习成果情况等全部记入档案,形成了反映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评价要素指标体系,相同、相近类型的干部或同一班子成员的表现情况得到整体的比较与鉴别,为选人用人提供准确的依据。五是实行民主测评结果定向公开制。将民主测评结果向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和一定范围内的人员,以书面或会议的方式予以公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根据测评结果,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在单位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切实增强了考核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