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开展人大工作的重要原则
人大权在集体,不论是决定重大事项,还是实施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必须注意听取和吸收不同意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努力使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符合全市实际。
人大工作的特点是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通过会议形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包括不同意见,在基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通过会议形式进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协商民主优势,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法律草案和重要事项,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需要调研的深入调研,需要协商的耐心协商,需要论证的充分论证,真正做到集思广益。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保证了人大通过的法律、作出的决议更好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更加具有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