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创新性发展时期(1988—2003)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创新性发展时期(1988—2003)

这期间主要是在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以及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方面进行了积极探讨。

1.引入竞争机制,公开考选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

1988年4月,根据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和高密县外经外贸的实际状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告、进行文化专业知识考试、民主测评考察、面试答辩、综合分析等形式,由县委、县政府决定任用了7名领导干部和4名外经委一般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为公开考选干部积累了经验。1989年,县委组织部与人事局联合面向全县农村广大优秀青年,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文化考试与业务考核相结合,全面考察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办法,公开考选择优聘用了149名乡镇合同制干部。1991年,先后两次从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干部岗位上的优秀工人中考选录用50名国家正式干部,充实到县、乡党政群机关。1996年,组织44名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了潍坊市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笔试,面向社会招考了12名《高密市报》采编人员。1999年,按照省、潍坊市委组织部要求,结合高密实际,在全市党政群机关中层职位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做好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推动机关干部合理分流。1999年,会同市人事局出台了《市直部门中层职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明确了市直部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范围、条件、程序和纪律监督等事宜。当年有65名市直机关干部踊跃报名,其中21名优秀机关干部通过竞争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在市直机关中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导向。2002年,组织自愿报名的镇街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的考试,通过笔试和面试,有59名科级干部被择优录用。

2.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干部工作宏观指导

1988年10月,中共高密县委转发了县委组织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本着管少、管好、管活、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下放了干部管理权限。其中,将县、乡(镇)党政群机关、局级单位(含人大、政协及机关性质的事业单位)正副局级干部(含乡镇党委委员)由县委管理;县直部门和单位中不是副局级干部的党委(党组)成员,由县委管理改为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党政群机关副局级单位的副职,由县委组织部管理。高密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正副职,各乡镇经委副主任,团委、妇联、科协的正副职,由县委组织部管理改为乡镇党委管理,向县委组织部备案。县直事业单位的正副局级干部,由县委管理;独立的股级单位的党政正职,由县委组织部管理,副局级单位及独立股级单位的副职由主管部门管理,向县委组织部备案。根据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缺乏干部管理经验的实际情况,县委组织部在拒城河乡开展乡镇管理干部工作试点,并转发了中共拒城河乡党委《关于干部管理的试行意见》,指导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干部。对于企业干部的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人员管理和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改革的若干意见》,按照干部分类管理的要求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采取与行政级别脱钩的办法进行管理,取消了企业干部的行政级别,并将原来由县委管理的中型企业副职和小型企业正职下放到县委组织部或企业主管部门管理。1992年,进一步下放了企业干部的管理权限,将小型以上企业行政副职的任免权放给企业,由厂长(经理)直接聘任,同时简化了备案程序,为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1999年,按照全市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因厂(公司)制宜,实行企业人事管理方式的多样化,按照“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进一步下放和理顺市直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权限,改革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新的管理体制。

3.干部队伍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1995年,先后代市委起草下发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诫勉制度》《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制度》《企业厂长(经理)经营状况年度审计制度》等,使干部管理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同时,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联系沟通,在重点落实好诫勉、回复组织函询、领导干部个人生活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了干部谈话制度、民主评议考察制度,使干部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完善。1997年上半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有问题的干部进行了谈话教育,有的被诫勉,有的受到了降免职和应有的党纪政纪处分,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1995年,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高密市认真组织学习《条例》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工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原则、程序和纪律,把好选人用人关。1998年,专门印发了《组织人事工作材料汇编》,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包括民主推荐、干部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备案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专门印制了“干部任免程序表”“干部备案程序表”和“办理干部离退休手续登记卡”,将干部任免备案和办理离退休手续等各个环节,列入了“程序表”或“程序卡”。2000年,代市委起草了《关于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的试行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等文件,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全部实行任前公示,机关新任领导干部实行试用制,进一步加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先后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呈报、推荐干部的有关规定》等一系列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规范性文件,切实使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学历和素质水平

按照“重点干部重点培养、优秀干部优先培养、紧缺人才加紧培养、年轻干部全面培养”的方针,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了干部培训工作,促进了干部素质的提高。一是抓了干部学历教育。1988年,完成了潍坊市委组织部布置的选调干部专修科学员和市委党校大专班学员的任务,有8名干部通过考试被录取为省大专院校和市委党校大专班学员。同年,配合潍坊市委党校在高密县建立了中央党校函授辅导站,招收学员140名。1989年,有158名干部被录取参加中央党校89级大专函授班学习,36名干部被录取参加县党校中专班学习。到1991年,全县共有328人在各类大专函授班学习,129人在业余大中专班学习,主动提升学历层次成为全县干部的自觉行动。二是抓好在职干部的业余学习和岗位培训。1988年与外经委外贸公司等部门联合举办了两期外经外贸知识培训班,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了县直机关干部涉外经济学习班、全县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省、市主管部门充分肯定了高密县的做法,并在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介绍。1989年,组织举办了全县组工干部培训班、副乡镇长岗位职务培训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十三届四中全会文件培训班,共培训干部1200余人次。1994年,全市参加学习培训的各级各类干部达10053人次,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513人次,派出国(境)外培训118人次。1995年,参加各种主体班次培训的干部达714人次。三是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班。1991年,按照省、潍坊市委的统一要求,先后安排8名县级干部,选调12名科级干部到省、潍坊市委党校培训;1998年,选送1名领导干部到省委党校干部进修班学习,安排9批24名同志参加潍坊市委党校举办的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2001年,先后选派县科级领导干部、企业干部和优秀青年干部约56人次赴潍坊、北京等地参加政治理论、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等主体班次的培训。四是建立和落实了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和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范围分别建立了干部培训档案,在使用干部时,坚持先培训、后上岗。1991年提拔的177名领导干部中参加过各类培训的142名,占提拔干部的80%以上。

5.加强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为干部队伍的梯次发展打好了基础

1990年,县委组织部推荐了一批优秀妇女干部和非党干部名单,同时提拔5名非党干部担任了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省、潍坊市委对高密县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和非党干部的做法非常肯定,高密在济南召开的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1991年,提拔51名妇女干部担任了各级领导职务。其中副县级1人,正局级1人,副局级22人,县直企事业和乡镇站所负责人27人。县委分别在省、潍坊市委召开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同年与县委统战部联合下发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向县委、县政府推荐6名同志担任了副局级行政领导干部,其中有5名担任了县政府部门副职;会同县人事局对全县35岁以下青年干部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经推荐、考察建立了局级后备干部、厂(公司)级后备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女干部、优秀党外干部四个名单,为领导班子建设储备了人才。1995年,制定了《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选拔了一批青年干部充实进后备干部队伍,当年先后有138名35岁以下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1995年全市又有19名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1999年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中,11处乡镇各配备了1名35岁以下的党政正职,新一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1名以上女干部,3处乡镇政府班子中各配备了1名党外干部担任了副职。2002年,代市委起草了《关于从市直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业挂职的意见》。经过自愿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市委研究等步骤,选拔了6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到大中型企业挂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