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规定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每两年发一套工作服,一双普通胶鞋。工作服价拨六五式棉布单衣,所需经费从各级民兵事业费中开支。1982年3月27日,省军区确定专职武装干部工作服由价拨供应改为购制办法,每两年一套,所需经费仍由民兵事业费中开支。1993年9月12日,将专职武装干部服装供应列入军服供应计划,由省军区统一供应。1996年,专职武装服装的价拨供应,从夏季开始,列入正常军用制式服装价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