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初步探索时期(1978—1987)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初步探索时期(1978—1987)

这期间主要是破除陈旧观念,改革“封闭式”的工作方式,在调整领导班子结构、创新干部考察制度、开展干部交流和加强后备干部培养等方面初步进行了探索。

1.务实创新,按需选优,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随着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干部工作思路和工作中心也随之转变,把经济建设作为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明确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必须转移到为“四化”服务的轨道上来。1978年,高密县委对领导班子“老中青”三结合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检查,对在“双突”(突击入党、突击提干)时提拔的部分不称职和有帮派思想的年轻干部进行了职务调整,纯洁和加强了领导班子。自1979年起,高密县委根据“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在领导班子中重点配备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年富力强、能够搞好现代化建设的干部。县委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打破“论资排辈”思想的束缚,重点从大专、中专、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文化程度的优秀干部中选拔任用中青年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在领导班子年龄上,改变了“双突”时越年轻越好的形而上学的做法,根据文化水平、管理能力和业务知识,大胆选拔使用三四十岁的中青年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同时本着精干的原则将领导班子职数相对减少。1984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指示精神和新时期干部“四化”要求,高密对县委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领导干部学历水平普遍提高,平均年龄比原来有了大幅下降;接着进行了县级机关机构改革,将53岁以上的所有正副科级干部,全部调下领导岗位,充实了一批年纪轻、文化程度高的正副科级干部。1985年,县委对少数新班子再次调整,进一步解决了领导人员缺职、年龄未形成梯队结构、文化结构达不到规定要求、专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使各级领导班子更加符合干部“四化”要求。1986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和中组部负责同志《答记者问》精神,正确处理文凭与水平、学历与能力的关系,对不适应工作要求和闹不团结的97个班子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共调整充实干部319名。其中新提拔的172名干部年龄大都在40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28名,占2.61%;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84名,占48.8%。1987年,本着“基本稳定、局部调整、完善结构、提高素质”的原则,调整充实领导干部261名。在选任中青年干部的同时,还注意发挥退出领导班子的领导干部的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从1984年2月起,在县部、委、办、局,以及企事业单位中设巡视员、调研员职务,并且都是实职领导职务,由政策水平高、革命事业心强、工作积极、经验丰富、身体较好、已退出领导班子但尚未达到离退休年龄的领导干部担任,充分调动了这部分干部的积极性,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班子稳定性。

2.改革考核办法,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察相结合,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高密县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重新建立健全了干部考核的制度。1979年12月,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按照中央要求,高密县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实行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个别考核与批量考核相结合的制度。为了全面考察干部的“德”与“才”,按照各类干部胜任现职所应具备的条件,组织部和人事局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干部进行了考核。其中,考“德”,是考核干部的政治立场和思想品质;考“能”,是考核干部的业务技术、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文化程度是否具有胜任现职的能力;考“勤”,是考核干部的工作态度和事业心;考“绩”,是考核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中,对技术干部和专业干部,侧重考核技术业务水平和成果;对党政干部侧重考核政治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对领导干部着重考核政治思想水平、组织领导能力、熟悉业务的程度、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状况和工作的实绩。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1986〕4号文件规定,高密县委对干部考核的方法和内容进行了改革和改进,实行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并且设计了干部考核方案,包括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民意测验、民主测评、考察走访、查阅档案、找本人谈话等6个方面的内容。改革之后,考核干部的重点是了解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为全面了解干部的德才情况,考核干部时将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划分为20个要素(一般干部15个),包括政治素质、理论水平、业务素养、表达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等具体内容。1987年,县委及组织部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民意测验、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对188个县乡党政群机关、县直企事业单位的870名干部进行了全面考察。参加评议的干部群众4960名,考察干部逐步从封闭式转向开放式,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

3.着眼于领导班子结构优化,逐步开展干部交流工作

1979年7月10日,中共高密县委制定了《关于对各级干部实行分级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根据新形势的需要重新明确了干部调动批准权限和手续。1985年1月1日,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对干部调动批准权限和手续作了明确规定。1986年,从县直党政群机关选拔了49名青年干部充实到乡镇和县直企事业单位任职锻炼,同时,对25名年龄较大,不适应乡镇工作的干部调整了工作岗位。1987年,结合乡镇领导班子调整,交流干部92人,其中乡镇之间交流59人,城乡之间交流33人。当年6月,高密县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县实际,本着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原则,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了51名干部到乡镇挂职工作。其中挂职副乡长职务的24名,挂经委副主任或助理职务的27名。这批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单位、职务都不变;挂职时间一年半。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干部交流工作,改变了偏远和经济落后乡镇干部素质差、数量不足的状况,使一批中青年干部在基层工作的实践中,得到了锻炼,增长了才干;同时,还有效地克服和避免了以领导干部为中心形成的裙带网、关系网,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4.着手开展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选拔培养后备干部工作开始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从1979年起,高密县委在对各级领导班子调整的同时,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进行了选拔后备干部的工作。1982年,高密县委以知识分子特别是以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知识分子为重点,对全县干部进行了考察了解,并通过进一步选拔考核建立了优秀中青年干部后备名单。被列入后备名单的中青年干部共144名,其中,大专毕业的33名,中专毕业的25名,高中毕业的40名。从1983年下半年起,将后备干部队伍称为“第三梯队”。1984年上半年,高密县委按照潍坊市委的要求开展采取民主推荐优秀年轻干部的方法选拔县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第三梯队。推荐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标准条件主要是干部“四化”要求。通过民主推荐,经组织考察和党委审批,选定14人为县级班子第三梯队,216人为科级干部第三梯队。14名县级第三梯队干部,平均年龄35.8岁,文化程度都在大专以上,其中大学本科5人,专科9人。216名科级第三梯队干部,平均年龄30.9岁,全部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的占20.4%。1985年,高密县委认真总结1984年第三梯队建设的经验,广开视野,发现人才,进一步加强第三梯队建设,使科级第三梯队的干部人数达到231名,农村基层干部第三梯队达到2067名。并将列入第三梯队的后备干部,由各分管单位全部建立考察档案,实行定期考察,采取不同措施加强培养,逐步建立起比较正规完备的后备干部制度。1986年,高密县委根据上级加强县级第三梯队、不再搞科级第三梯队的指示精神,调整充实了县级后备干部名单,其中调进17名、调出5名;对科级后备干部仍然掌握了一部分优秀干部名单,以作为充实科级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