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纪,保持震慑态势
2025年08月10日
(二)严格执纪,保持震慑态势
1.创新纪律审查模式
针对纪律审查任务繁重、人员紧缺的实际情况,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探索实施了整体协同机制,对市纪委机关、派驻纪检组、镇(街、区)纪(工)委统一调度,提高了审查质量和成效。这一做法被潍坊市纪委评为2015年度创新课题一等奖。坚持多办少转、全员上阵,落实主办责任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2012年至2016年6月,全市共立查案件112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080人,其中科级干部88人;对200多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形成了震慑。
2.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
制定《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种类及认定依据》,把运用“四种形态”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的标准。2016年上半年,全市共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53人,其中第一种形态206人,第二种形态283人,第三种形态6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建立电子动态管理平台,加强对违纪人员的跟踪教育管理,深化了纪律审查治本功能,省纪委、潍坊市纪委、大众日报、潍坊日报推广了这一做法。
3.“四风”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得到严查
推动各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整肃纪律。2012至2016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5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23人、其他处理55人。坚持市镇村联动、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危房改造、低保救助、种粮直补、征地拆迁、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的违纪案件,着力解决“微腐”“蝇贪”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2012至2016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36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78人,给予批评教育82人、提醒谈话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