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组织整顿

(二)民兵组织整顿

1981年,中共中央颁发11号文件,对民兵工作采取了重大改革措施。根据文件精神,高密县对民兵组织进行调整,缩小了民兵组建范围,发展重点在农村人民公社和较大的厂矿、机关、学校、科研单位(250人以下的厂矿、企业不编组)。压缩民兵规模,根据需要女性只编基干民兵,人数不超过基干民兵总数的10%。减少编排层次,只编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两种。取消县编民兵师,公社编民兵团,把民兵与预备役结合起来,民兵工作和战时兵员动员准备工作结合起来。1983年,在民兵组织统一调整的基础上,根据布局相对集中、编组范围适当扩大的原则,对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布局和编组进行调整,在布局上更加合理。1984年,基干民兵营由市人民武装部直接领导,对民兵专业技术团队进行了调整。

1986年,县人武部根据中央关于民兵建设提出的“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16字方针,减少了基干民兵的数量。1987年,根据山东省军区下发的《民兵组织整顿实施办法》,按照有利于领导、有利于提高质量、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执行任务、有利于平衡负担的要求,对民兵组织进行调整。民兵编排由行政区划为主逐渐向企业发展。1986至1990年民兵数量逐步减少。1993年,开始在地方与军队专业对口的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医疗卫生、化工等单位中编组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并列入基干民兵统计。高密于1996年成立了以退伍军人为主的民兵应急分队,编制为2个连。着眼于信息化条件下作战的需要,注重民兵训练、组织整顿等常规工作,先后成立了电子对抗、医疗救护、工程抢修等专业技术分队。199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关于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意见》,要求压减企业基干民兵数量,在县、乡镇两级建立民兵分队,调整基干技术分队和对口企业分队的编排。1998年,按照上级“减少数量、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类建设”的原则,把深化民兵工作调整作为预备役工作的重点,在国有企业编排民兵的同时,在一些新兴企业中编排部分基干民兵,重点解决在农村“有编无兵”和新兴企业“有兵无编”的问题。2002年,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以民兵应急分队、军兵种对口划分为重点,由农村向乡镇企业转移,减少农村基干民兵数量,扩大城区基干民兵编排规模,形成以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为重点的格局。城区,基干民兵编排坚持由以大中型企业为主向其他所有制企业扩张,由工厂向街道、行业(系统)和企业管理部门的扩张。在邮电通讯、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科研机构、电力系统等单位及附属企业,根据专业性质对口专业技术分配民兵。农村,基干民兵的编排由以行政村为主向乡镇企业扩张,抓好“区域建连”“产业建连”“行业建连”,调整了民兵布局。2002年,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在民兵基地进行了综合演习。此后,每年按照上级宣传教育、调配干部、出入转队、调整编组、修订制度、集合点验、总结评比的要求,进行一次民兵组织整顿,促进民兵的组织建设。

2015年以来,按照“编强应急队伍、编精支援队伍、编实储备队伍”的要求,对“三支队伍”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巩固民兵编组由农村向社区、大中型企业跨越式转型发展成果。结合高炮实弹射击任务,将某高炮营编在了经济基础较好的开发区、密水街道和柏城镇,加强了与高密空军场站的联系,将空军各民兵专业分队的编组与现役部队搞好对接,合理区分编组单位,大大提高了专业对口率。重视抓好《民兵政治工作规定》的学习贯彻,认真落实常委议军会、第一书记述职等党管武装制度,全市上下关心国防建设、支持武装工作氛围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