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丰硕

(一)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丰硕

1.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城市文明程度反映一座城市改革发展的整体面貌。全市2009年启动省级文明城市争创工作,不断完善创建机制,推进落实举措,党政重视、全民动员参与创建活动。从提高市民文明意识着眼,从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入手,加大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公共服务等多方面整治管理,先后开展“集中整治一百天、全力争创文明城”、全民文明月、三乱整治等专项活动和“热爱高密、建设家乡”“修身律己做文明人”“文明交通伴我行”“年度高密科学发展十件大事评选”等主题实践活动120多项,城市建设文明水平显著提升。2011年荣获省级文明城市称号,2012年、2014年顺利通过省文明办复审验收。

2.乡村文明实现共建共享

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农村文明建设专题会议,紧紧抓住环境整治和民风建设两个重点,深入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着力改善乡村环境面貌,不断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完善镇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城乡环卫管理市场化运作,连续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集中整治活动,建成县级垃圾处理场5处,年处理生活垃圾23.5万吨,2009年通过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认定。着力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开展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开展农村道德文明宣讲、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围绕“四德”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四德”之星、五好家庭、文明户、美丽庭院评选等活动,通过公示道德之星、凡人善行,广泛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并逐步向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延伸,实现960个村居“四德”榜建设全覆盖,建成市直机关、学校和规模以上企业“四德”榜370多个。以移风易俗为引领,提升农村群众文化道德素养,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镇级文化图书馆5个,成立庄户剧团、乡村电影放映队等文艺组织83个;打造镇村道德文化一条街,绘制“四德”文化墙7550平方米;“四季田园大篷车”“乡村快乐大舞台”等多个文化栏目下基层进村居,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截至2016年,全市乡村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已建成省级文化特色示范镇1个,省级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13个,3个镇街区和22个村居(社区)先后被评为省和潍坊市级文明村居(社区)。

3.行业文明创建持续推进

文明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行业行为准则、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道德自觉、文明有礼不断融入和体现到各种服务守则之中。围绕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党政机关、窗口行业普遍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争创文明诚信窗口、争做文明诚信个人”“诚敬做产品”等活动,各级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广泛参与城乡文明共建,实施扶贫助困和困难帮扶工程。截至2016年,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开展行业服务文明争创活动550多次,规范设立行业文明服务窗口82个,深入基层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580多项,53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87个单位被评为潍坊市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