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紧民生行政,树立执法新形象

(四)贴紧民生行政,树立执法新形象

人民群众满意度是检验改革成功与否的“试金石”。结合群众关注和诉求,针对“脏、乱、差、堵”城市管理问题和“积重难返”的复杂执法问题,积极发挥综合执法“力量集中、人员集中、执法权限集中”的优势,通过充分调动执法资源,积极破解“事权分散难办事”症结,从根本上解决原先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良好态势。截至2016年12月,共立案查处违章建设、涉农制假等违章行为680起,全部进入法律程序。如,国土执法,改革前卫星图片显示的违法占地,法律依据单一,国土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只能申请人民法院非诉执行,效率较低。改革后采用城乡规划法相关法律依据,按照违法建设定性进行行政处罚,直接组织强制拆除,大大提高了行政处罚效率。许多违法占地,在很短时间就实现拆除和复耕。再如,城区占道经营的市场,乱搭乱建成风。改革前,镇街、工商、商务、城管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都管都不管。改革后,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一个部门统管执法,全力攻坚,仅用1个月,1千余座棚厦全部拆除,铲除城市一大“丑点”,城市环境大为改观。这些成效既让人民群众共享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红利,又擦亮综合行政执法“为民亲民”的品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拆除乱搭乱建

◆清理店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