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五化”工作机制

(四)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五化”工作机制

2005年,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高密市坚持以“严格标准、立足教育、群众参与、客观评价、区别对待、奖惩结合、提升素质”为原则,不断完善方法程序、优化评议机制、严格奖惩措施,推进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完善和规范,建立了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五化”工作机制,达到了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1.评议标准精细化。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意见》,重点围绕党员理想信念、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和党性观念,进一步明确了民主评议的基本内容,重新界定了不合格党员的共性表现。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农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等行业党组织的职能、任务不同,分类确定了不合格党员的个性表现,增强了评议的可操作性。

2.参评范围扩大化。在党员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吸收部分政治素质高、有一定议事能力的群众代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评议。其中,在农村主要吸收本支部全体党员、非党村委会成员、下属村民自治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评议;在机关事业单位主要吸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中层部门负责人、一般干部代表、入党积极分子;在企业和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主要吸收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中层管理人员、部分职工代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3.方法程序严密化。在上一级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总体按照“两评一定”(群众评、党员评、组织定)的办法,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总体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结果表决、党委初审5个步骤,评议结果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不合格党员的错误事实、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按照“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原则,遵循调查核实、组织谈话、会议表决、党委审批、宣布决定、跟踪帮教的步骤,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4.评议结果公开化。评议结果在评议结束后7天内,结合本单位实际,以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采取张榜公布、会议通报等适当形式,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新型经济社会组织,根据党员整体评议情况,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开。村(居)一般根据村情和班子、党员队伍整体状况确定公开方式及公开范围。村情稳定、班子团结、党员队伍素质高的村,采取张榜公布、村民大会通报等适当方式,面向全体党员、群众公开;宗族派性严重、干群矛盾尖锐、班子不合、党员整体素质较低的村,酌情确定公开方式和公开范围;对其他类型的村,根据实际,妥善确定公开方式,尽量扩大公开范围。

5.组织处置科学化。对评议认定的基本合格党员,由党组织安排专人与其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安排专人帮教,监督其改正和提高。对评议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坚持以教育为主、组织处置为辅的方针,分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3种情况,按规定程序妥善进行组织处置,并由党支部成员靠上,进行“一对一”的帮教,督促其尽快改正错误,尽早成为一名合格党员。对已经被劝退或除名的党员,教育他们遵守好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公民。

据统计,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全市开展评议的支部有2064个,参加评议的党员44970名;评议认定不合格党员39名,其中32名限期改正,1名被劝退,6名被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