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发展阶段(1995—2001)

(三)推进发展阶段(1995—2001)

1995年9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建设好物质文明的同时,必须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要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去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强调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根据新形势下的精神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山东省、潍坊市“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要求,1996年11月,高密市(1994年5月18日,高密撤县设市)制定了《高密市“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促进全市人民文明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提升,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氛围的任务目标。

1.开展“文明杯”跨行业优质竞赛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倡树优质服务新风,全市不断提高各行各业特别是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的整体素质。1995年5月,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出《关于在市直广泛开展“文明杯”跨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高文明发〔1995〕10号)。参赛范围主要包括市直商业、供销、服务、金融、交通、邮电、电业、市政公用、医疗卫生、环境卫生等窗口行业和公安、税务等以及其他经营服务行业。竞赛内容重点突出“六比六赛”:比职业道德、赛服务质量;比社会公德,赛文明新风;比清洁卫生,赛优美环境;比治安综合治理,赛优良秩序;比公共文化建设,赛社会宣传效果;比各种管理规范化,赛便民措施。活动自5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共安排5个月的时间。活动公布了参赛单位名单,共113个单位,1.7万人参赛。1996年3月,市文明委在全市广泛开展“我为凤城添光彩”暨第二届“文明杯”跨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1997年3月,全市开展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窗口活动暨第三届文明杯跨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同时,市文明委表彰全市第二届文明杯跨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的“十佳文明窗口”“十佳服务明星”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1998年3月,市文明委印发在全市广泛开展第四届文明杯跨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以讲两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创三优(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继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进一步深化《高密市民公约》《高密市文明市民十不守则》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活动,重点解决在文明言行、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交通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活动内容主要突出“四比四赛”:一是比“十不”守则,赛文明言行;二是比净化美化,赛环境卫生;三是比职业道德,赛服务质量;四是比依法治理,赛交通秩序。同时,市文明委印发表彰全市第三届文明杯跨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十佳文明窗口”和“十佳服务明星”的决定。1999至2006年,市文明委又连续组织开展了6届“文明杯”跨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表彰十佳文明窗口、十佳服务标兵、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共280个、320人。

2.开展行业作风评议活动

立足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1998年8月,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窗口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开展一次“行风万人评”活动,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深化和推广规范化服务、社会服务承诺制,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优质服务水平。活动确立30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为参评单位。市文明委按拼音字母的顺序,将参评单位的名称和职责简介依次排列,印制1万张评选票,以乡镇党委和市直党工委为单位发放,评选票填写完毕,仍由原发放渠道报、寄市文明办汇总,汇总结果上报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1998年10月,市文明委公布“行风万人评”活动结果,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教委、市国土局、市计生委、市自来水公司、市民政局等10个单位评议结果列入前10名。2000年12月开始,市文明委组织对全市执法监督部门的文明执法情况开展了一次“行业作风万人评议”活动。主要内容是“四比四赛”:比思想教育,赛行业作风;比工作规范,赛优质服务;比业务技能,赛工作效率;比依法行政,赛执法水平。参评单位25个。2001年3月,高密市文明委命名表彰在全市执法监督部门的文明执法“行业作风万人评议”活动中的“十佳文明执法单位”,分别是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民检察院、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人民法院、市交通委、市建委。2001年3月,潍坊市表彰文明执法竞赛活动十佳单位和先进单位,市国税局荣获先进单位称号。

3.开展争当文明市民活动

按照潍坊市关于加强社会道德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全市加强市民文明素质的养成。1997年3月,市文明委印发实施《高密市民公约》和《高密市文明市民十不守则》。文明公约的内容是:爱国爱市讲理想,重教尚文讲学习;爱岗敬业讲奉献,见义勇为讲正气;言行举止讲礼貌,诚实守信讲道义;移风易俗讲科学,计划生育讲大计;美化环境讲卫生,维护安定讲法纪。十不守则的主要内容是:一不乱扔乱倒;二不违章行车;三不乱画乱贴;四不乱停乱放;五不乱摆摊点;六不乱搭乱建;七不毁坏花木;八不毁坏公物;九不污言秽语;十不打架斗殴。同时,市文明委还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窗口活动的实施意见》(高文明发〔1997〕11号),以学守则(高密市文明市民十不守则)、守公约(高密市民公约)、讲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六比六赛(比职业道德,赛服务质量;比社会公德、赛文明新风;比清洁卫生,赛优美环境;比治安综合治理,赛优良秩序;比公共文化建设,赛社会宣传效果;比各种管理规范化,赛便民措施)为主要内容,立足于提高全市人民的文明素质、教育和动员全市人民,自觉用文明的语言、友好的举止、优质的服务、优良的秩序、优美的环境和各项工作的优异成绩,为实现市委提出的“开拓前进,快上水平”的奋斗目标,为全市的文明建设作出贡献。2000年6月,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亲属要带头讲文明、尽义务、树新风的通知》(高办发〔2000〕12号)。通知要求,为巩固、扩大文明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亲属提高其自身素质,讲文明、尽义务、树新风,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2000年8月,市文明委在全市组织“国税杯”文明公民知识竞赛活动,以检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法制知识以及对市情的应知应会为主要内容。10月,市代表队参加潍坊市竞赛荣获二等奖。

4.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市创建。为继续推动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1996年8月,市委、市政府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创建第四届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市工作。高密市于1994年和1996年连续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第二届、第三届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市)。为把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争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市。2001年9月,高密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第五届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市。

文明乡镇创建。1996年4月,市委制定《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高委发〔1996〕9号),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同年,市文明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六个一工程”活动的意见》(高文明发〔1996〕9号),从全市基层基础工作抓起,广泛深入地组织实施了以“整修一条文明街,建好一个活动室,设立一个综合宣传栏,办好一个红白理事会,成立一支科技服务队,建立一个综合治理网”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工程”,有效地带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围绕加强文明单位创评管理,1998年11月,市文明委印发《高密市文明单位创评条件及考核细则》,分别对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机关事业)、文明企业、文明村制定了不同的创评条件及考核细则。1998年12月,潍坊市召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场会议,高密市作了典型发言。

文明家庭创评。1996年5月,市文明办、市妇联、市综治办、市计生委、市民政局等联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星级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家庭为阵地,以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家庭成员的思想,以进步文化陶冶家庭成员的情操,以科学技术增加家庭收入,以法律和制度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家庭创评活动,进一步深化文明家庭“细胞工程”建设,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十星为:五爱星、致富星、道德星、新风星、科普星、守法星、计生星、文化星、卫生星、争先星。确定1996年评选市级十星级文明家庭1000户。1997年10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大力促进文明富裕家庭“细胞工程”建设,不断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快上水平,市文明委决定,继续在市镇两级开展文明户评选活动,评选市级文明户1000个,其中标兵户10个。1998年11月,市文明委印发《关于文明户的暂行管理办法》,共5章13条。《办法》指出,高密市文明户是在文明家庭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经村居或单位支部、乡镇党委或市直各党工委逐级考核、推荐、评选,由市文明委批准、命名的先进家庭。同月,印发《高密市文明户创评条件及考核细则》,对城区和农村文明户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创评条件及考核细则。1999年3月,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农村深入开展文明户创建活动,加快提高农民素质,引导农户走向富裕文明。要求严格遵循7项原则:一是依法办事的原则;二是符合党的政策的原则;三是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四是立足村民自治的原则;五是坚持从具体事情抓起的原则;六是坚持经常性工作的原则;七是坚持量化分解指标、责任到人的原则。11月,市文明委公布全市首批农村文明户创评工作带头村133个。12月21日,文明委召开全市农村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场会,认真总结了前期的农村文明户创评活动开展情况,明确了下步创评工作思路。与会人员参观了3个创评活动试点村,听取了文明户创评活动镇、村、户三级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