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

(三)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大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必须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密切联系群众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首先,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必须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其次,密切联系群众是人大的法定职责。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人大应当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汇集群众智慧,凝聚群众力量。再次,密切联系群众是人大工作的价值导向。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人民,必须以民之所望为履职所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准则、最大追求。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每一项职能,都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密切相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每一项工作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发挥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就是要坚持用党的群众观点来指导人大工作,用党的群众方法来推进人大工作。通过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实现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统一,实现履行人大法定职责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统一,实现完善民主公开的工作机制与增强人大工作实效的统一,适应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与时俱进的新要求,更好地发挥了代表在推进民主法治和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的代表工作新机制,将代表活动植根于群众之中,让代表走进选民,让民意走进人大。市人大常委会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制度,完善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制度,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提供保障,充分激发代表的内在潜能,释放代表的履职活力,真正做到积群力之所举,集众智之所为。

密切联系群众必须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各项履职制度,健全工作选项机制、调研机制、审议发言机制和公开透明机制,努力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保障人大真正成为反映群众意愿的民主主渠道。通过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推动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确定监督议题时,更多地从调查研究收集的意见建议、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中,选择事项重点监督。综合运用法律赋予人大的各种监督形式,持续跟踪监督,直到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不断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深入实际了解社情民意,到群众反映困难多、反映意见多的地方去,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努力把调研成果体现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决定决议中去,体现到督办代表议案建议中去。促进人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加大开放市民旁听、代表联系社区、人大网络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更好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不廉的问题上取得实效,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成效,力争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