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转折时期(1978—1989)
1.调整和改进基层党组织设置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全党工作的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开始逐渐从阶级专政职能向领导服务职能转变。1980年底至1982年初,根据中组部“狠抓一下农村党支部的改选工作”的指示,全县农村大队党支部普遍进行了一次改选,支部成员由原来的平均5职减少到4.3职,平均年龄降低了4.2岁,文化素质也有所提高。1984年以前,高密县农村基层党组织仍以社队建制为基础设置。1984年取消公社、大队、生产队以后,随着建乡工作的开展,公社党委均改为乡(镇)党委,大队党支部改为村党支部,原以生产队为单位划分的党小组也重新进行划分。从1984年11月22日开始至12月底,按照省、潍坊市委的指示精神,全县开展了整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全县29处乡镇,原有960个生产大队党支部,通过这次整顿,新设基层党总支4个,改建党支部984个。农村基层党支部成员平均3.6职,比原来减少0.3职;共调换党支部书记310名;全县21490名农村党员,共建立党小组3602个。经过整顿,新的党支部领导班子基本达到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提高了农村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
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的原则,1989年对县直机关和部分企业的党组织进行调整:撤销县直机关党委,成立县直机关党工委;在经委、农委两大系统设立党工委;在10个较大的局建立党委;在原有9个企业党委的基础上,又在3个中型企业建立起党委,为新设的党工委和党委配备书记和专职副书记。1978年以后,高密基层党组织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于、服务于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推动农村全面改革和农业生产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在改革中,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1986年高密镇南关村党总支被评为全国先进党支部。11月26日至12月2日,高密镇南关村党总支书记王建章作为山东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代表,出席了中央组织部召开的全国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事迹经验交流会,受到了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万里、习仲勋、乔石、胡乔木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2.贯彻积极慎重方针发展党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高密县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科技文教战线和其他党的力量薄弱的单位以及生产第一线。新时期党员的发展,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保证了党员质量。1980年高密县委组织部要求各党委在审批党员时,坚决做到五不批:没有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不批;没搞政审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批;没有履行入党手续或入党手续不完备的不批;没有本人申请书的不批;走后门,拉关系,照顾情绪的不批。从1982年开始,按照中组部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除了党的力量薄弱的单位外,进一步加强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工作。1987年为适应改革的要求,高密县的党员发展本着“积极培养,慎重发展,坚持标准,突出重点”的指导思想,注意发展工作在第一线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勇于改革创新,愿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优秀分子入党。并注意提高青年、妇女党员的比例。高密县入党前积极培养,入党中严格手续,入党后跟踪考察的做法,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表扬,《潍坊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此予以宣传推介。1988年全面推行组织员谈话制度,在县委组织员办公室配备专职组织员的基础上,又聘任了47名兼职组织员。对发展党员的表决形式进行改革和探索,由原来的举手表决改为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根据全国、全省组织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地委加强党员教育的要求,1980年1月12日,高密县委决定在全县党员中开展一次教育活动,重点是继续深入开展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学习讨论,进一步端正思想路线,自觉地维护和坚决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党的基本知识》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教材,对党员进行系统的基础知识和党规国法的教育。同年6月3日,高密县委发出《关于学习和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集中一段时间认真学习《准则》,密切联系实际,边学边查边改,总结典型经验积极推广。根据省委、地委发出的《关于开展向朱伯儒学习活动的通知》指示精神,1983年9月,高密县委在组织全县人民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学习张海迪的同时,迅速掀起向朱伯儒学习的热潮,并紧紧围绕邓小平的题词“学习朱伯儒,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中心思想来学。
随着农村改革形势的发展,针对农村党员出现的从业不同、流动性强、不便集中的新情况,1985年4月,高密在全县农村普遍建立“党日”活动制度,即确定每月15日为全县农村党员统一活动日。“党日”活动内容由县委出题目,根据题目全县统一组织活动或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活动,活动内容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解决党员思想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为主。在农村“党日”活动中,各级党组织对广大农村党员着重进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主义理想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教育党员坚决维护、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带头发展商品经济。
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根据中央和省、潍坊市委关于开展整党的要求,1985年5月至12月,高密县委开展了首批整党。为加强整党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整党工作办公室。参加首批整党的有县委常委等县级领导班子、县直各部门、2个乡镇机关、部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省属科研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共108个单位,2507名党员。在认真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纠正错误,达到了“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目的。整党同时对“文革”以前的老案件进行了复议,凡属错误处理的,均予以平反纠正,从而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提高了党的威望。1986年1月至5月,高密县委又开展了第二批整党工作,共有742个单位、9909名党员参加。为加强对整党工作的领导,县委选调了107名干部组成33个联络员小组,派往29处乡镇和县直4个系统,帮助开展整党工作。同年10月,高密县村级整党工作全面展开,共有28处乡镇的909个农村党支部、20585名党员参加。安排5个月的时间,分学习教育、对照检查和整改、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三个阶段进行,重点解决提高宗旨意识、更新发展观念、查处极少数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等问题。为搞好村级整党,县委选调950名党员干部担任整党联络员、宣讲员,派往各乡镇、村,指导帮助整党工作。
为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1985年高密县在夏庄镇开展举办农村干部学校的试点,第一期完成招收学员70人。1986年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推广夏庄镇举办农村干部学校的经验,全县29处乡镇都办起乡镇党校或干校。1988年又建起24处县直企事业单位党校。积极推行和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在全县农村2592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中建立“创业簿”,并将创业计划落实情况与干部报酬挂钩,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根据省委组织部、宣传部、企政部和省纪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讨论的通知》,1987年4月至9月,高密县开展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讨论,主要讨论关于改革、开放、搞活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产主义理想和共同理想,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大讨论采取县委领导作辅导讲话,召开讨论会、答辩会,开展“一事一议”,请英雄模范人物作事迹报告,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形式,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抓住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同年5月9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全景来高密检查指导工作,专门听取了南关村党总支开展大讨论的情况汇报。
这一时期,高密县党员分类管理工作亮点纷呈。在老党员管理方面,1989年3月份,在夏庄镇进行改进老党员管理试点并在全县推广。各党委成立老党员管理领导小组,制定《老党员管理章程》,凡有6名以上老党员的村,成立老党员管理小组,不足6名的任命专职老党员管理员;在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管理方面,在县城建立个体劳动者党支部,并实行党员挂牌服务;在复员退伍军人党员管理方面,改进档案移交办法,加强跟踪管理,举办复退军人党员培训班;在妇女党员管理方面,在妇女党员较多的农村党支部,建立女党员小组,发挥女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1989年11月份,潍坊市7县(市、区)党员层次性管理座谈会在高密召开。1990年3月份,潍坊市党员管理工作座谈会在高密召开。这两次座谈会,充分肯定了高密党员管理的做法。
4.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按照十三大提出的从严治党的要求,高密县在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讨论的基础上,于1987年下半年,抽调专门力量,对全县不合格党员的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对调查情况的全面分析,认识到全面整党时,对“三种人”(即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的清理比较重视,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问题没有有效解决。整党近三年时间,全县清除出党的党员有59名。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确有少数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坑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热衷于搞封建迷信、闹宗族派性的,等等。这类党员虽然数量不多,但影响很坏,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而对于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基层领导同志思想上存有三怕:一怕得罪人;二怕造成新的冤假错案;三怕捅下娄子,不好收场。1987年12月份,结合党员冬训,高密县在康庄镇开展后进党员教育转化工作的试点,积极稳妥地处理了一批不合格党员。在此基础上,县委先后两次召开全委扩大会,组织基层党委领导同志认真学习十三大报告中有关从严治党的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打消种种顾虑,坚定了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信心和决心。为摸清不合格党员的底数,1988年上半年,高密县广泛开展了党员和群众代表民主测评党员活动。首先召开动员会,由基层党委主持召开,向党员干部讲明民主测评的意义、方法、时间要求和注意事项;其次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参加测评的群众代表名单;再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测评和党支部权衡,确定发挥作用差的党员报上级党委;最后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出后进党员名单。经过测评,全县35901名党员中,发挥作用好的占59.6%,一般的占37.2%,差的占3.2%。其中,农村党员中发挥作用差的占4%。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各党委集中5至10天的时间举办后进党员学习班,学习班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总结经验教训为主和启动内在因素促其转化为主,通过组织学习《党章》、十三大文件,收看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录像、请先进人物作报告、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对照检查、领导与后进党员普遍谈话、让转变较大的后进党员谈体会、表决心等方式,对后进党员进行重点帮教。
在处置过程中,高密县委始终注意严格掌握政策,从本地实际出发,按党章规定办事,既积极坚决,体现从严治党,又稳妥扎实,尽量处理得当,使受处理的党员心悦诚服,其他党员从中受到教育。工作中,深入调查研究,确定统一的比较客观的处理标准,并区别五个界限:区别在某项工作中不发挥作用与长期不发挥作用的界限;区别因老弱病残等客观原因没有较好地履行党员义务与拒绝履行党员义务的界限;区别工作中同个别领导有矛盾与对党组织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消极抵触的界限;区别由于党组织涣散,对党员不教育、不管理,长期放任自流与党员本人不参加组织活动的界限;区别工作积极、方法欠妥与作风霸道甚至违法乱纪的界限。依据后进党员情况不同,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对问题少、经教育后有了明显转变的,指出其缺点错误和今后努力方向,不进行处理。对基本不合格、经教育后有所转变或有改正决心和行动的,给予限期改正错误的机会,到期不改正的予以劝退或除名;对不合格、在限期内又没有达到标准的,予以劝退或除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则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预备期内表现不好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既不以劝退代替处分,也不以处分代替劝退。据统计,1987年12月至1988年3月,短短四个月的时间,高密县共对民主测评评出的1157名后进党员(占党员总数的3.2%)进行了重点帮助教育。对178名经教育仍未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分别劝退、除名和取消预备资格;对6名错误严重的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23名犯有错误的党员给予其他党纪处分。有306名党员被限期改正错误,处理面占党员总数的1.4%。高密县教育转化后进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内生活制度的工作,引起了中央、省委和潍坊市委的高度重视。1988年全国、全省的组织工作会议上,高密县委向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供的《坚决贯彻“十三大”精神,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经验材料,作为会议参阅材料印发,中央组织部向全国推广了高密从严治党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