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法能力,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益

(三)强化执法能力,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益

1.组建执法队伍

(1)及时划转执法人员。这次改革试点涉及人员面广量大,情况比较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人员划转既是改革的重点,也是改革的难点,是否及时稳妥事关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全市动员会议之前,专门召开人员划转工作会议,提前研究谋划人员划转方案。全市动员会后,相关部门单位分别在内部做了动员,传达改革意见,讲明改革政策,积极宣传引导。2016年2月19日,下发人员划转工作方案,确定职责和机构调整涉及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个人自愿、组织分配”的原则,按照“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拟定人选、公示、备案”的程序,共划转在编人员161名,执法辅助人员164名。

(2)配齐执法辅助力量。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的要求,按照比例综合行政执法局可配备200名执法辅助人员。为充实执法力量,在公务员考试公开考录10名在编人员的同时,4月底又面向2013年以来全市退役士兵公开招聘30名执法辅助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驻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

(3)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出台《高密市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法制沙龙”活动实施方案》。每周举办一期“法制沙龙”活动,按专题对每一项执法内容进行研讨,切实提高执法办案实务技能,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能力。截至2017年12月,共开展各类培训19次,累计参与823人次,业务骨干办案实务技能得到大幅提升。在抓好学习培训的同时,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一整套科学完善的内部管理、干部考核评价等制度体系。

2.明确经费标准,加强后勤保障

(1)划转执法车辆。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牵头,从农业局、国土局、水利局等单位划转16部执法车辆到综合行政执法局。

(2)调剂办公用房。根据改革要求,全市共设立11个镇街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综合执法中队,为充分利用资源,两者实行联合办公,镇街区协调解决办公场所。其中朝阳街办、姜庄镇、柴沟镇、柏城镇政府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综合执法中队调配单独的办公楼,设立专门综合执法服务大厅。

(3)专题研究执法经费。2016年4月22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涉及的经费、服装、车辆以及执法装备等事宜进行研究,明确综合行政执法特殊岗位执勤补助标准和执法辅助人员工资标准,将执法装备和执法人员服装购置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并先行增配20辆执法车辆和1辆商务警车,购置20万元的执法记录仪、数码照相机及破拆工具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数字化平台建设为依托,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平台,建立完善“12319”语音呼叫系统、网上办案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执法通”移动巡查系统、无线对讲系统、GPS执法车辆定位系统。组建起市容执法和环境卫生管理等9支应急队伍,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果”要求,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和解决群众投诉求助,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通道。

3.厘清职责边界,加强机制建设

(1)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为妥善处理好职能划转后监管与处罚的关系,防止出现“改革之前谁都能管,改革之后谁都不管”的局面,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形成“1+7+1”的协作配合框架,即:制订1份协作配合意见,建立7项协作配合制度,出台1套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办法,详细界定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权责关系。

(2)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考评重要内容。2016年9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高密市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程序,鞭策各方积极主动参与综合行政执法。

(3)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根据2014年编制的权力清单目录,结合过去两年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和废止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划转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重新认定。在充分征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公布综合行政执法局权力清单,调整相关业务部门权力事项。

(4)加强执法规范。编制《执法办案程序规定》《综合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和《执法文件汇编》,形成系统科学的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实现管理制度、执法标识、法律文书、执法装备、岗位薪酬、教育培训的“六统一”。改革前,制度缺位、管理松散、监督失控、执法出事多,执法工作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改革后,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执法案件“零复议、零诉讼、零上访”,综合执法取得明显效果。

4.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工作磨合

(1)明确过渡期职责分工。为确保改革过渡期间相关领域执法工作不间断,2016年3月28日,印发《关于明确相关执法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省政府批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前,划转人员单位的执法工作交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未划转人员单位的执法工作由原单位负责,两者均以原单位名义作出处罚决定。

(2)开展治理行动。为确保春耕备播工作顺利进行,2016年3月底、4月初集中开展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农药、假种子、劣质化肥等假冒伪劣农资为重点的专项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种子、化肥、农药市场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假冒套用、擅自修改产品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共立案26起、处罚17万元。2016年4月中旬,针对城区个别区域突出问题,紧密围绕群众需求,大规模开展集中活动,严管重罚一批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影响市容、违章建设、违章停车、乱倒垃圾、噪声扰民、露天烧烤、马路市场探头等违章行为319起,并全部进入法律程序,办结率达到80%。

◆改革配套文件

(3)建立工作台账。对17个领域相关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调查摸底,分门别类建立管理台账,为下步全面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奠定基础。

2016年4月29日,省法制办、省编办调研组到高密市就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综合行政执法局、朝阳街道执法中队和姜庄镇执法中队办公场所,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调研组对高密市试点工作给予肯定。同年5月19日,省政府批复同意高密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方案。市编办立即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经市领导同意后,2016年7月5日以市政府名义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职能划转进行通告。经反复多次征求部门单位意见,并经市领导同意,6月29日以编委文件印发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8月15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权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