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审查整体协同机制
2012年以来,市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探索和实施了纪律审查整体协同机制,全面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的开展。纪律审查整体协同机制整合调动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力量,克服了各自为战、单打独斗、沟通不畅的不良局面,形成了协调联动、高效快捷、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运行格局,提升了全市纪律审查工作的整体水平。
1.集中统一领导
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同时”,确保对下级纪委实行双重领导、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切实保证市纪委对下级纪委在纪律审查、干部任免方面的话语权、主导权。全市的纪检监察纪律审查工作由市纪委常委会集中统一领导,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必须提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坚持主要领导阅批重要信访件、每周主持书记办公会排查案件线索,调度听取纪律审查工作汇报,对重点案件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对纪律审查工作每月一调度、一通报,半年一考核、一奖惩,对工作不力的镇(街、区)、室(中心)、派驻机构,约谈主要负责人;实行市纪委常委、派驻纪检组长联系乡镇工作制度,对纪律审查工作进行联系、指导、帮扶,对重要案件亲临一线,现场指挥。深入推进指导督办、交叉办案、驻点办案、镇(街、区)协作办案、乡案县审等办案模式,加大对基层办案深度指导。
2.突出主业主责
围绕深化“三转”,市纪委机关对参与的52个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保留或继续参与14个。以市委名义下发文件,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镇(街、区)纪(工)委书记均不分管包片驻村、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与纪检监察无关的业务,做到了攥紧拳头、精准发力。制作履行“三转”责任承诺书,组织镇(街、区)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层层签字背书,作出承诺。制定了《乡镇纪委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奖优罚劣。规定镇(街、区)年度自办案件5件以上,办案考核分值比重达到全年考核分值的50%,树立了鲜明的业务导向。
3.整合力量资源
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组织人事、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办案合力。全面加强纪律审查力量,新设纪检监察四室、派驻第六纪检组,机关65%以上的人员在纪律审查一线。对市纪委机关、派驻机构、镇(街、区)纪(工)委的办案人员建立档案,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对案件线索统一储备管理,形成纪律审查的强大合力。从法院、检察院、审计、经管等部门抽调政治强、业务精的30名工作人员,组成了《高密市纪律审查工作人才库》,签订《履职尽责承诺书》,定期培训,点将选兵,参加市纪委大要案的查办。对《高密市纪律审查工作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一次考核评议,保证队伍的忠诚、干净、担当。
4.加强基础建设
市纪委、监察局编制总额为78人,机关内设11个部室,派驻机构6个。派驻机构实行集中统一办公,人、财、物由市纪委统一保障。每个乡镇纪委配备书记1名、副书记1名、专职干事2名。对乡镇纪委严格落实“六有”标准,办案补贴由市纪委统筹发放;投资40万元建立了14个标准谈话室,并统一配发了笔记本电脑、执法记录仪等办案装备。出台了《办案安全工作规定》,新建和修订线索管理办法、办案监督检查规范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制度体系。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规范对谈话室、录音录像、涉案资料和收缴款物的管理,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截至2016年6月,未发生过办案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