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夯实了政协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

(六)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夯实了政协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

历届市(县)政协坚持以制度化为核心,以规范化为基础,以程序化为重要抓手,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协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及各级党委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先后协助市委召开4次政协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为全市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指明了方向。历届市(县)政协围绕自身建设,紧抓经常性履职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配套性制度,保障政协工作正常开展。探索建立了涵盖常委会、专委会、委员履职以及政协机关建设的一系列规范、严密的规章制度。围绕常委会建设,出台了《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常委会工作规则》《常委述职办法》,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较好地发挥了常委会的骨干领导作用。围绕专委会建设,制定了《专委会工作职责》和《专委会组织通则》,完善了对口联系、界别活动等制度,规范了专委会的工作程序,发挥了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围绕委员队伍建设,创新委员管理机制,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政协委员管理的意见》《关于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考核办法》等制度,健全委员履职档案,实行委员述职和每年两次考核制度,调动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一个较为完善的政协工作制度规范体系已基本形成,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