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在服务大局中巩固壮大(1989—2004)
1989年,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第一个全面系统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199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这两个文件标志着统战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1.扎实开展思想教育
市(县)委统战部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推动统战对象消除各种与改革开放相悖的陈旧观念,保持清醒头脑,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中发〔1989〕14号文件发布后,高密把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作为统战工作的大事,县委制定关于贯彻中发〔1989〕14号文件的意见,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领导机关分别制定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及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施行,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意义有了比较充分的认识,使中发〔1989〕14号文件精神深入人心。
为推动统战理论研究和学习,1989年,县委组织成立高密县统战理论研究小组,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宣传部、党校、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等单位的11名负责同志参加。1989年春,以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对全县专(兼)职统战干部进行重点培训,对900多名村党支部书记普遍进行轮训,宣讲100多课时,使他们全面系统地学习统战、政协、侨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方针政策,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1991年,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6次,举办基层党政干部统战知识培训班5期,之后每年开展统战理论和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基层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提高做好统战工作的能力。
1990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党从战略高度认识统一战线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县委积极组织学习,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政策、方针,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县委统战部积极推动和指导各民主党派成员、各级机关干部分专题学习领会,同时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和统战方针政策统一归口的问题,建立统战序列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台办、侨办、侨联、工商联、宗教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不仅使各方面工作得到及时交流,而且保证各项统战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2003年,市委统战部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做到“四个结合”:把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各级党委工作会议、各级统战部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发挥统战部门的职能作用、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结合起来,同激励统战工作者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结合起来,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实绩和贡献结合起来,增强了广大统战成员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加强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
市(县)委始终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1989年,县委组织部、统战部联合印发《关于选拔培养党外干部的意见》,制定培养选拔党外干部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建立培养教育、民主推荐、考察考核、党外干部共同议事和与党外干部谈话制度,使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县委确定,县委统战部负责党外干部的调查摸底、登记立档、发现和培养人才、举荐人才等工作,组织部、统战部联合进行考察、共同听取汇报、共同研究向县委推荐进班子的党外干部建议名单,由组织部提交常委会研究讨论、办理任命手续、负责干部上岗后的管理和党外后备干部理论建设等工作。从1989年8月到1991年8月,统战部对全县3925名党外知识分子和党外干部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挑选60名人选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区别不同情况落实培养目标和措施,使一批优秀党外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到1991年8月,全县共有党外干部4241人,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12人,其中副县级5名(科技副县长1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政协副主席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6名,股级78名。1992年,县委统战部按照“成熟一个安排一个”和“既不求全责备,又坚持干部标准”的原则,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了12名党外干部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其中政府部门11人、企事业单位1人。1993年,推荐了121名有代表性、政治水平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党外人士担任新一届政协委员,占全体委员的60.3%;推荐37名党外人士担任政协常委,占全体常委的64.9%。
之后,县委一直把选拔培养党外干部摆上重要位置,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要有意识地把一些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规定,每年召开党外干部座谈会,听取他们的工作、学习、思想汇报,适时进行关心、帮助和教育,引导党外干部增强自我教育的能力,明确前进方向、不断健康成长。对党外干部特别是对经过多年培养、政治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外干部,按照文件规定合理地安排工作,在政治上信任他们、工作上支持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使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各尽其才,各有所用。
同时,认真坚持党外人士通报会制度,从1991年开始,每季度召开民主党派、台属、归侨、原工商业者、无党派人士、非党知识分子、宗教等各界代表人士通报会,及时向他们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高密重大政治活动和各项经济工作进展,认真征求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1993年开始,对通报对象进行合理调整,人数由原来的20名扩大到26名,包括文教卫生、工商、金融、农林水、宗教、民主党派等十几个方面的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通报采用座谈会、中秋茶话会、迎春茶话会等形式,开得民主和谐、团结鼓劲,成为市(县)委与各界党外人士加强沟通的渠道、了解民情民意的窗口,有效调动了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参与高密改革建设的积极性。
3.注重发挥政协的统战职能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高密政协自觉把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为工作中心,紧紧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聚焦党政工作大局,拓宽工作领域,议政建言、团结统战工作空前活跃。
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履行职能的基础环节,紧扣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选择工业立市、招商引资、开放型经济发展、镇域财力建设、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改制、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农业“三化”、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职业教育、“五河三库”串联、农业科技、商贸业发展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谋发展之策,建发展之言。1989至2004年中,先后开展调研视察活动160多次,所形成的专题报告,得到了市(县)委、市(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市(县)委主要领导对80多份建言成果作出批示,分别以《内部情况》和《调查研究》等文件形式予以转发,推动各级积极采纳政协建言,促进了党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高举社会主义、爱国主义两面旗帜,发扬民主、协调关系、维护稳定,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抓住重大节庆时机,组织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纪念庆祝活动,为各界人士提供社会活动舞台,不断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如1999年,利用国庆50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50周年、迎接澳门回归等重大机会,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团结联谊和庆祝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全市爱国统一战线。2001年,举办纪念辛亥革命90周年座谈会,市委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与各界人士一起深切缅怀伟大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历史功绩,激发了全市人民的爱国热情。2004年,在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纪念日之际,组织召开座谈会,共同回顾人民政协的光辉历程,畅谈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发挥的重大作用及取得的伟大成就。发挥人民政协团结合作的纽带作用,加强与“三胞”及其眷属、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系,每年邀请他们参加潍坊风筝会、经贸洽谈会、“三胞”眷属座谈会,加强团结联谊,巩固老朋友,广交新朋友。每年在“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庆日子,举办笔会、摄影展、文艺演出等活动,热情讴歌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全国人民谱写的壮丽篇章,生动展现全市人民热爱生活、憧憬美好未来的向往。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目标要求,不断加强政协履职能力建设。1991年,进行撤科设委工作,县政协设立5个专门委员会,市直设立委员联络组,在29处乡(镇)设立正科级政协工作联委会,形成了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联络组和乡(镇)政协工作联委会的组织结构,理顺了政协工作机制,促进了整体功能的发挥。市委分别于1997年3月、2000年9月两次召开政协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阐述了新时期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围绕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等方面提出要求,出台了《中共高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高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决定》,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加大政府支持政协工作的力度、开创新世纪政协工作新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依托工商联加强经济统战和服务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得到重新贯彻落实,各级工商联组织相继重建和恢复。1988年8月,潍坊市委召开会议,就恢复工商联有关事宜作出部署。1989年1月16日,县委召开恢复工商联庆祝大会,标志着高密工商联恢复机构、恢复工作。
工商联恢复组织后,县委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工商联的性质、成分和职能。关于工商联的性质:工商联是一个统一战线性质的人民团体,是一个统一战线组织,又是民间对内对外的商会。关于工商联的成分(会员构成):应包括企业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企业会员包括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合作企业以及“三资”企业。团体会员包括供销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个体劳动者协会以及其他有关经济团体。个人会员包括过去经营工商业的人员,当前的个体工商户和私人企业中的代表性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的工商界知名人士以及经济工作者和经济理论工作者。关于工商联的职能:一是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沟通会员和政府的联系;二是为会员提供信息和其他服务;三是内部协调;四是参加政治协商;五是开展社会服务;六是开展成员的自我教育。
1989年2月和4月,县委先后2次召开工商联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有关筹备工作做了具体安排,研究确定会期、规模等有关问题。换届前,通过充分酝酿、考察和选拔,新发展工商联会员579人,其中个体工商户541人、私营企业主38人,为换届选举提供了队伍保证。1989年4月26至28日,工商联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116名会员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审议了县工商联工作报告,通过了《政治决议》,选举产生了县工商联四届执委会和常委会。执委会设主委、副主委5名,其中党外人士2人;在13名常委中,有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党外人士7人,占53.8%;在29名执委中,有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党外人士16人,占55.2%。为了切实加强党对工商联的领导,县委在工商联设立了党组,由工商联主委兼任党组书记。
1991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中发〔1991〕15号)指出:现在亟须有一个党领导的、主要是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民团体,对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投资者介绍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爱国、敬业、守法的教育,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正确意见。工商联作为党领导下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可以配合党和政府承担这方面的任务,成为党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桥梁。县委逐级传达中发〔1991〕15号文件,制定贯彻措施。工商联积极面向私营企业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吸收规模较大、社会威信高的私营企业入会,持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工商联会员和执委中的比例,不断壮大工商联会员队伍。1992年,工商联新发展会员580人,其中个体工商户541人、私营企业主38人。1996年开始,选择柴沟、双羊、张鲁、姜庄4个镇作为创办乡镇分会的试点,稳步推进乡镇分会的普及,进一步扩大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参与度。到2001年底,高密工商联会员总计1117人,其中新会员969人,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776人,非公有制经济会员已经成为会员队伍的主体,为工商联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党的十六大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对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先后召开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座谈会、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座谈会等活动,传达贯彻省、潍坊市工商联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开展“双思”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引导工商联会员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关于“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放心、放手、放胆地壮大实力。2003年开始,广泛开展以争当先进民营企业和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优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主要内容的“一先双优”活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每年度,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评选先进民营企业、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优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隆重表彰,并择优推荐到省、潍坊市参评。通过创评活动,提高了非公有制人士的政治思想觉悟、激发了加快发展的自觉、弘扬了自我奉献的精神。
5.推进对台统战工作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对台工作的需要,1989年,县委筹建了高密台属联谊会,经与台属广泛联系和充分酝酿,以民主推荐的形势,推选了45名热心对台工作、有一定能力和影响的台属作为第一批会员,选举出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制订并通过了联谊会章程。联谊会成立后,积极开展各种联谊活动,有力推动了群众性对台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成立潍坊市黄埔军校同学会高密组,贯彻“发扬黄埔精神,联络同学感情,促进祖国统一,致力振兴中华”的宗旨,动员全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千方百计与海内外同学广泛联系。仅1989年就向港台同学写信28封,其中13封收到回音,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同时,县委认真做好境外会亲和赴台探病、奔丧工作。1989年批准境外会亲共14人,赴台探病、奔丧的6人。县委把做好行前思想教育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出境前,由乡(镇)党委、公安等部门单位分别谈话,从不同角度进行教育和指导,使他们到台湾后,叙“亲情”时不忘“友谊”,更不忘祖国之情,努力将家乡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形势和政策宣传到宝岛上去。台属归来后,逐一进行走访座谈,了解他们外出会亲和探病、奔丧的情况及思想感受。
1991年6月,县委、县政府设立中共高密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简称台办),同时挂“高密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建立了对台工作的专门机构。台办成立后,充分调动台属和台属联谊组织在台胞接待中的直接作用,加强通过写信、寄贺年卡、赠纪念品等方式,与台胞台属联络感情,沟通心灵,达成共识。仅1993年,全县接待台胞487人,其中二三代台胞21人,经济界人士98人,重点联系对象3人;按照中央“从严掌握、多做工作”的指示精神,对11名符合定居条件的台胞进行了安置。同时,积极为发展对台经贸牵线搭桥,激发他们到大陆投资办企业、进行经贸活动的热情。台胞唐金亭与县外贸公司签订30万把菜刀的购销合同;旅美台胞黄半先与高密镇北大王庄农牧集团签订共同投资1000万元、在大王庄建设年产1万头瘦肉型猪的猪场的协议;台胞昝清林为胞弟昝清田提供资金10万元,在家乡开办进口汽车配件经销处。1993年,通过台属与台胞直接联系的途径,全县邀请台商近百人到高密考察,引进项目3个,总投资1300万美元。2002年,邀请和接待到高密考察、投资的团组和台商21批169人次,新增台资企业15家,其中投资100万美元以上的8家。至2002年底,全市建成和投产的台资企业达到22家、合同利用台资1.6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8600万美元。2002年11月,潍坊市对台经济工作现场交流会议在高密召开,高密对台招商引资的做法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6.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日趋活跃,信教群众人数呈现上升趋势。引导教育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依法活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尤为重要。县委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时掌握宗教动态,切实落实宗教政策。1997年1月,市委统战部挂市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的牌子。2002年,成立了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为正科级编制,配备了专职管理干部,为依法管理全市民族宗教事务提供了组织保证。2001年,在全市5个宗教聚会点举办政治讲座,进行党的宗教政策和普法知识教育,增强了信教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会同乡(镇)聘请农科技术人员到聚会点举办科技知识讲座,全县500余名信教群众中,有47人成了当地勤劳致富、科学致富的带头人。之后,每年深入镇村及堂点,对活动场所、非法传教、外来宗教势力渗透及乱建庙宇、露天佛像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查处不良苗头,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杜绝了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
7.加强统战组织自身建设
1989年,县委通过社会招聘和内部调整等措施,在29处乡(镇)全部配备统战干事,充实加强了统战工作班子。1989年末,集中时间、人力,采取听(统战干事、宣传委员、党务副书记汇报)、看(有关制度、工作记录、档案材料)、访(找村干部、统战对象座谈)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各乡(镇)统战工作进行系统的检查考核。通过考核,深入宣传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交流工作情况,进一步引起各乡(镇)党委的重视,为统战工作造了声势,有效提高了统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1992年,制定《中共高密县委统战部关于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的具体措施》,为统战部机关及乡(镇)分管统战的干部做好统战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2001年,针对市级以下未设专职统战干部,分管或分工人员流动性大、新人多、对统战工作知识不熟悉的实际情况,从两个方面入手解决问题:一是完善组织。市委做出统一要求,对镇(街道)、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兼职工作机构、分管分工人员的工作职责加以明确,在组织上形成网络。二是集中培训。重点针对基层统战工作中抓什么、怎样抓进行统一培训,强化了基层统战队伍素质建设。2002年,进一步确定各镇(街道)的统战工作由党务副书记和宣传(统战)委员分管,市直各部门单位的统战工作由分管党务的副书记负责,从而健全了统战组织网络,形成了全党抓统战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