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地域文化大放异彩
1.红高粱文化品牌效应日益扩大
2009年,高密市启动红高粱文化品牌打造工作。自2010年起连续成功举办7届红高粱文化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00万人次,进一步扩大了红高粱文化品牌的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设立全市文化类最高奖项红高粱文化奖,进行两届红高粱文化奖评选,先后收到参评作品2000多件(幅),参演人员达5000多人,文艺精品不断涌现,基层群众文艺创作活力得到更好的激发。2011年以来新创作的《洼里人家》《换婆婆》《墙头记》《四宝情韵》《春乐》等优秀群众文艺节目多次在省、市大赛中获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齐秀花创作的26米大型剪纸长卷《清明上河图》,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承人奖。以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改编的大型现代茂腔戏《红高粱》先后在潍坊、济南公演,获第八届泰山文艺奖导演奖、第九届泰山文艺奖戏曲类三等奖,社会上反响强烈。
2.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序传承
坚持将非遗保护作为推进文化名市建设的战略重点,不断加大非遗传承工作的力度。投入100多万元编辑出版《中国扑灰年画之乡——山东高密》《高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汇编》《高密茂腔剧本汇编》等非遗书籍,投入120万元收购修复明清时期扑灰年画329幅。市财政每年安排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超过100万元。全市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4个、省级8个、潍坊市级23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名、省级12名、潍坊市级34名。成立23处高密市级非遗传承场所,建成高密茂腔、扑灰年画和民间艺术3处非遗综合性传习中心。其中,市财政出资委托潍坊幼教特教学校培养的40名茂腔少年班学员,已成为市艺术剧院的骨干力量,有力地保障了茂腔剧种的发展传承。2016年,全市从事传统美术和传统技艺制作的业户达到1300多家,姜庄镇聂家庄村被评为山东省十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特色村,泥塑传人聂希蔚被评为山东省非遗保护十大模范传承人;扑灰年画艺人吕蓁立荣获第五届全国新农村电视艺术节年度“十大农民书画家”称号;高密市成功入选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3.文物保护成效显著
以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及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为契机,依法加强文物保护,建立健全文物安全管理防范体系,努力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确定,高密市不可移动文物遗址267处,其中,城阴城遗址、西刘家遗址、柏城向阳遗址、青纱桥4处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孙家口伏击战旧址、柴沟汉墓群、小牟家关帝庙、刘冠三墓等4处被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高密市登记馆藏文物5123件(套),其中一级3件,二级10件,三级197件。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工作离线数据采集完成,登记馆藏美术作品383幅。文物考古工作成效显著,新发现河西、夏庄、祁家店、陈家泊子、南刘家台子、郭家官庄、和平等7处龙山文化遗址。博物馆民俗厅被评为首届“山东省博物馆纪念馆十大陈列”之一,博物馆被公布为“2015—2019年度全省科普教育基地”,土地文化博物馆入选山东省第一批“乡村记忆”工程文化遗产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