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装备管理

(四)装备管理

新中国成立以后至1982年,民兵武器装备由集体保管和个人保管相结合,集体保管部分平时集中在民兵连、基层武装部和县武装部,数量占60%以上。1982年春,民兵武器全部实行集中保管,由县武装部和基层武装部集中保管。1985年下半年起民兵武器装备全部由县武装部集中保管。

高密市民兵装备仓库,1977年3月动工,1978年3月建成使用,总面积660平方米,仓库安全设施齐全。2007年,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整体新建搬迁,保障能力有了新的飞跃。

民兵装备仓库管理规范,创造了建库40年安全无事故的好成绩,多次被潍坊市政府和军分区评为先进单位。1987年7月在潍坊军分区的仓库保管员业务比武中取得全体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1994年10月在省军区对仓库正规化验收达标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并获得物质奖励;1996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评为民兵武器仓库建设安全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