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血脂控制目标

二、糖尿病患者血脂控制目标

(一)总胆固醇(TC)

TC是指血液中各种脂蛋白所含胆固醇的总和,其水平高低是衡量血脂异常的重要指标,但在考虑药物治疗时,则是以LDL-C、TG、HDL-C等指标作为用药的主要依据。

(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

LDL-C是导致冠心病的重要危险因素,被俗称为坏胆固醇,占TC的60%~70%,75%的致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病的脂蛋白为LDL-C,而且糖尿病患者LDL-C可以被糖基化,糖基化的LDL-C比自然的LDL-C更容易被氧化,在血中逗留的时间也更久,从而具有更强的致动脉粥样硬化作用,其机理是LDL通过血管内皮进入血管壁内,在内皮下滞留的LDL被修饰成氧化型LDL(Ox-LDL)后形成泡沫细胞,后者不断地增多、融合,形成了动脉粥样硬化斑块的脂质核心。研究提示,动脉粥样硬化形成过程中,持续发生一系列慢性炎症反应,所以动脉粥样硬化又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炎症性疾病,然而,LDL可能是这种慢性炎症的始动和维持的基本要素。大量临床试验和Meta分析已经证实LDL-C水平与心血管事件的风险呈正比,Meta分析显示,LDL-C每降低1.0 mmol/L,可使每年平均心血管事件风险减少15%,LDL-C降低2~3 mmol/L,可能降低心血管事件风险40%~50%。因此,降低LDL-C可显著降低糖尿病患者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其效果大于或等于非糖尿病患者群,因此以降低LDL-C为目标的调脂治疗是首先和最重要的治疗策略。

根据血脂的基础与临床研究进展和循证医学证据,糖尿病患者是否需要降LDL-C治疗,或干预的强度取决于血脂升高程度、患者个体所具有的危险因素的数量和危险因素的严重程度,因此全面评估心血管综合危险度是LDL-C治疗干预的前提。

2010年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指出,已罹患心血管疾病(cardiovascular diseases,CVD)的糖尿病患者,以使LDL-C降至2.07 mmol/L(80 mg/dL)以下,或较基线状态降低30%~40%;对于没有心血管疾病且年龄在40岁以上者,如果LDL-C在2.5 mmol/L以上或TC在4.5 mmol/L以上,应使用他汀类调脂药;年龄在40岁以下者,如同时存在心血管病危险因素(高血压、吸烟、微量白蛋白尿、早发性心血管疾病家族史及估计的心血管疾病整体危险性增加)时亦应开始使用他汀类药物。

由于LDL-C的特殊地位,目前国内外所有指南在调脂治疗时都将降低LDL-C作为首要目标,但具体目标值和某些表述有些不同,现列如下,以使读者全面了解这方面信息:

2011年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会《中国2型糖尿病合并血脂异常防治专家共识》对心血管综合危险度的评估分为:

(1)高危人群

①无心血管疾病(CVD),但年龄>40岁并有1个以上CVD危险因素,如高血压、吸烟、肥胖、微量白蛋白尿、早发缺血性心血管病家族史、年龄(男性>45岁、女性>55岁)、女性绝经期后等。

②无CVD,年龄<40岁,但LDL-C≥2.6 mmol/L(100 mg/dL)或合并多个危险因素。

(2)极高危人群

糖尿病合并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合并颈动脉斑块或狭窄、糖尿病合并周围动脉病变患者,无论其基线LDL-C水平如何,均属于极高危患者。

以往我国相关血脂防治指南仅将急性冠脉综合征,或冠心病合并糖尿病列为极高危人群,而在2010年4月中国临床血脂控制达标行动专家组《提高临床血脂控制达标率的专家建议》也将缺血性卒中合并糖尿病或糖尿病合并心血管疾病患者也列为极高危人群。

《中国2型糖尿病合并血脂异常防治专家共识》对糖尿病患者LDL-C控制目标是:

(1)高危患者

使LDL-C目标值<2.60 mmol/L(100 mg/dL)。

(2)极高危患者

使LDL-C目标值<2.07 mmol/L(80 mg/dL),若经最大耐受剂量的他汀类调脂药治疗仍未达到上述治疗目标,建议将LDL-C比基线降低30%~40%。

2010年美国糖尿病协会(ADA)《糖尿病标准化诊治指南》及以后的指南均要求:

(1)所有下列情形糖尿病患者,无论基线血脂水平如何,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都建议加用他汀类调脂药:

①有明显的心血管疾病(CVD);

②没有CVD,但年龄超过40岁或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CVD危险因素。

(2)除以上情形以外的低风险患者(如没有CVD及年龄在40岁以下),如果LDL-C持续超过2.6 mmol/L(100 mg/dl)或者具有多个CVD危险因素,应考虑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加用他汀类调脂药。

(3)没有明显的CVD患者,LDL-C的基本目标是<2.6 mmol/L(100 mg/dL)。

(4)有明显的CVD,LDL-C的目标应该更低,为<1.8 mmol/L(70 mg/dL),使用高剂量的他汀类调脂药是一个选择。

(5)如果药物治疗的患者在最大可耐受的他汀类调脂药治疗下仍然没有达到以上各治疗目标,使LDL-C比基线值降低约30%~40%也是可以接受的。

(三)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

HDL-C被视为是人体内具有抗动脉粥样硬化的脂蛋白胆固醇,被俗称为好胆固醇,因为HDL可将泡沫细胞中的胆固醇带出来,转运至肝脏进行分解代谢。也有研究提示,HDL还可以通过抗炎、抗氧化和保护血管内皮功能而发挥其抗动脉粥样硬化作用。资料显示,血清HDL-C每增加0.4 mmol/L(15 mg/dL),则冠心病危险降低2%~3%,若HDL-C>1.55 mmol/L(60 mg/dL)被认为是冠心病的保护性因素。如前所述,在高的极低密度脂蛋白高甘油三酯血症时,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易崩解而降低;HDL-C的高低也明显受遗传的影响;严重营养不良者,伴随TG明显降低,HDL-C也低下;肥胖者HDL-C也多偏低;吸烟可使HDL-C下降;糖尿病、肝炎和肝硬化等疾病状态可伴有低的HDL-C。而少至中等量饮酒和体力活动会升高HDL-C。

(四)甘油三酯(TG)

近年来的一些研究和分析表明高的TG是冠心病的独立危险因素。TG轻至中度升高常反映乳糜微粒(CM)和极低密度脂蛋白(VLDL)的残粒增多,这些残粒脂蛋白由于颗粒小,可以沉积于动脉血管壁中,具有直接致动脉粥样硬化作用。高TG脂蛋白可以导致强致动脉粥样硬化作用的小而密LDL增多、促进胆固醇转运的大颗粒HDL-C水平降低。TG及其残粒的增加,还促进了动脉壁的炎症反应和内皮细胞的损伤。高TG血症还可使血管内皮细胞、肝细胞分泌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的抑制剂(PAI-1)增多,其纤溶活性下降,从而导致高凝状态。

2010年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要求TG应控制在<1.7 mmol/L,这也与2010年ADA《糖尿病标准化诊治指南》要求相一致。

(五)载脂蛋白B(ApoB)

ApoB反映血液中LDL的数量。有研究提示,血清ApoB浓度升高与冠心病发生危险性呈明显正相关。当高甘油三酯血症时,小而密的低密度脂蛋白(sLDL,即B型LDL)增高,此与大而轻的低密度脂蛋白(A型LDL)相比,则ApoB含量较多而胆固醇较少,故可出现LDL-C虽然不高,但血清ApoB增高的所谓“高ApoB脂蛋白血症”,它反映A型LDL增多。所以,ApoB与LDL-C同时测定有利于临床判断。

(六)载脂蛋白AⅠ(ApoAⅠ)

Apo AⅠ反映血液中HDL的数量。HDL颗粒的蛋白质成分(载脂蛋白)约占50%,蛋白质中载脂蛋白AⅠ约占65%~75%,其他脂蛋白极少,所以血清Apo AⅠ可以反映HDL水平,与HDL-C呈明显正相关,其临床意义也大体相似,即Apo AⅠ浓度与冠心病发生危险性呈负相关。家族性高甘油三酯血症患者HDL-C往往偏低,但Apo AⅠ不一定低,不增加冠心病危险;但家族性混合型高脂血症患者Apo AⅠ和HDL-C都会下降,冠心病发生危险性高。

(七)关于非HDL-C脂蛋白

近年学界认为,为了降低动脉硬化性心血管病,将LDL-C干预作为首要目标,而在高甘油三酯血症患者治疗中,非HDL-C(反映全部的致动脉硬化脂蛋白)也可被认定为首要目标,而低水平HDL-C可以作为一项主要的风险因素。对高危人群的一级预防,非HDL-C<3.4 mmol/L,而在低危人群或缺乏其他危险因素的个体中,理想的非HDL-C为3.4~4.1 mmol/L;动脉硬化性心血管病的二级预防非HDL-C的最佳水平为低于2.6 mmol/L。他汀类药物降低非HDL-C和降LDL-C一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