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对所谓历史规律之说明

(五)梁启超对所谓历史规律之说明

梁启超以二十年之功,搜集整理历代史书、杂记、文人笔记、史料,在混乱时局之中,勾画出中国历史的宏观框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纲目,可谓中国现代史学之开山鼻祖。而其难能可贵之处在于,其所提出的框架及思路建立于扎实的学术资料上,故而对后世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除此而外,梁启超对许多历史课题也有着精湛的研究与成果,此处略举几例:其一为“汉攘匈奴与罗马之灭亡及欧洲现代诸国家之有关”(梁启超自拟题目),梁启超查阅《汉书》《后汉书》《魏书》等,并参考西人之研究成果,推断出汉武帝及汉和帝将北匈奴赶出中国后,匈奴迁居阿尔泰山以西至里海之大片区域,匈奴之后裔芬族人,驱赶居于伏尔加河以西至黑海地区的粟特人(梁氏言后世之东西哥特人之先祖),而西哥特人进入罗马,罗马随之而亡,而西哥特人实今之德、法、英、西诸国之前身。(见梁氏《史迹之论次》)梁氏用短短数百余字,罗列史料,即将此一问题考证详实,此问题可谓影响世界历史之重大课题,后世学者多有用其研究成果者。而另一课题为“刘项之争与中亚西亚及印度诸国之兴亡有关系,而影响及于希腊人之东陆领土”(题目为梁启超自拟)。梁启超参考《史记·李牧传》、《史记·匈奴传》、《过秦论》、《汉书·西域传》、《后汉书·西域传》等,考证出秦末内乱,刘项争霸而边境空虚,匈奴冒顿始强,破东胡,南犯击大月氏(时居敦煌祁连山一带),月氏远去,击大夏而臣之。大夏实为希腊人东陆之殖民地,为亚历山大部将所建之国。而月氏统治下之大夏,分五部翕侯,其中百余年后,贵霜部统一印度,从此,印度一带无复欧人立脚。短短数百字,详实介绍欧亚冲突之历史演变。此成果也被后人广泛引用。从此二例,可见梁启超研究历史的眼界,极具空间与时间两者之维度,同时将欧亚大陆数百年之重大事件一一贯通。乃其研究方法、思路、角度之印证也。

今人常常以为历史有其客观规律,并且认为这种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耶?非也!人类自诞生以来,便有其精神,精神的含义当然非常广大,中国人常用“心”、“性”、“理”、“命”等来代替,西方人则用“自由意志”、“观念”、“理念”、“感性”、“理性”等代替。人类有其心灵,有其自由意志,有其观念,而后有其思想,观念与思想引导行动。“心灵”指导“身体”,这是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而非单纯地仅仅凭借本能,寻求生存而已。所以言人类的历史,当然可说是精神的历史(黑格尔语)、观念的历史(怀特海)、思想的历史(柯林伍德)。这也是西方从柏拉图到黑格尔、柯林伍德等的深刻之处。今人常用“唯心论”斥之,实在浅薄之至。

梁启超在此问题上,也有过长期的思考,开始时追求历史的“因果”,总想找到历史的轨迹与根源,实质而言,梁启超的问题可说是“客观”的历史存在与“主观”的人类精神之间的关系。后期梁启超借用佛教术语,对此问题做出了精辟的论述,也使其思想超越西方诸哲。梁启超首先不像克罗齐等人,认为“所有的编年体都是死的”,反而非常重视历史史料与史迹,并从中多方求证引用然后为我所用。其次,在“主观”的问题上,梁启超赞同西哲常言之“自由意志”,并认为“自由意志”乃人类特性,是不能用“客观规律”去框定。梁启超在《研究文化史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第二篇 “历史里头是否有因果律中”说道:

……所以,历史现象最多只能说是“互缘”,不能说是“因果”……我们做史学的人只要专从这方面看历史的“动相”与“不共相”,倘若拿“静”的“共”的因果律来凿四方眼,那可糟了……

然则全部历史里头竟自连一点因果律都不能存在吗?是又不然……。文化总量中含有文化种、文化果两大部门。文化种是创造活力,纯属自由意志的领域,当然一点也不受因果律束缚。文化果是创造力的结晶,换句话说,是过去的“心能”,现在变为“环境化”。成了环境化之后,便和自然系事物同类,入到因果律的领域了,这部分我们尽可以拿因果律驾驭他。

以上两段话,可说是梁启超对历史因果问题的说明,简而言之,人类的精神创造并不受因果律的支配,比如,并非是某人食用燕窝鱼翅虫草,即可有伟大的发明创造,而食用粗茶淡饭者则未必不能产生好的作品。而一旦此种精神产品付诸实际,比如,牛顿与爱因斯坦、波尔等的理论导致了汽车、飞机、核电站的产生,则此种产品对人类的作用则可以归属于因果律来进行研究。诉诸于历史研究,我们可以得到结论:人类精神当为最根本的推动力,此乃历史研究之重要前提,也是历史研究的重要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