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文学研究

(一)胡适的文学研究

1.胡适的文学观

胡适于1917年1月1日在陈独秀主办的《新青年》杂志第二卷上发表的《文学改良刍议》可谓胡适之成名作。作品甫一登出,即引起轩然大波,也奠定了胡适在文学改革方面的领导地位。通过胡适本篇文章,即可发现胡适的文学观。胡适在此篇文章中提出八条主张,兹引述如下:

吾以为今日而言文学改良,须从八事入手。八事者何?

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滥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

胡适之文学改良建议,得到陈独秀、钱玄同等人的大力支持与赞扬,同时,王国维、陈寅恪、梁启超却颇不以为然。纵观胡适之主张,可清楚明白胡适所认为的文学价值主要为其实用性及简易性。针对当时之八股文之遗风及桐城派等文辞形式之流布,胡适之文学改良当有其意义,而其意义更多在于文学的传播特性与实用功能。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说道:

然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可断言也(此“断言”乃自作者言之,赞成此说者今日未必甚多也)。以此之故,吾主张今日作文作诗,宜采用俗语俗字。与其用三千年前之死字(如“于铄国会,遵晦时休”之类),不如用二十世纪之活字;与其作不能行远不能普及之秦汉六朝文字,不如作家喻户晓之《水游》《西游》文字也。

从以上引用文字可看出,胡适对文学之观点亦采用所谓进化论之思想,胡适认为以前的文字都是死文字,而今后必用活文字。胡适言白话文当为以后之必然,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似乎没错,但其中胡适等人的极力推崇与推进当有其重大作用,而胡适对白话文之解读更可理解胡适之文学观:

吾曾作“百话解”,释白话之意,约有三端:

第一,白话的“白”,是戏台上的“说白”的白,是俗语“土白”的白。故白话即是俗话。

第二,白话的“白”是清白的“白”,是明白的“白”。白话但须要“明白如话”,不妨夹几个文言的字眼。

第三,白话的“白”是“黑白”的白。白话便是干干净净没有堆彻涂饰的话,也不妨夹几个明白易晓的文言字眼。

以上是胡适关于白话文之解读,虽然胡适并没有完全排斥文言之字词,但其重点在于通俗易懂,简单明了之功效。此点可谓胡适对白话文极力推崇原因之旁证。

胡适极力推崇白话文,以便实现其通俗易懂之功效,但胡适其实更看重的是文学作品的内容,即其着力强调的“思想”与“感情”。胡适在《与钱玄同书》中言:

我尝说:“语言文字都是人类达意表情的工具,达意达的好,表情表的妙,便是文学。”

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也曾明言:

吾国近世文学之大病,在于言之无物。今人徒知“言之无文,行之不远”,而不知言之无物,又何用文为乎?吾所谓“物”,非古人所谓“文以载道”之说也。吾所谓“物”,约有二事:

(一)情感 《诗序》曰:“情动于中而形诸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此吾所谓情感也。情感者,文学之灵魂。文学而无情感,如人之无魂,木偶而已,行尸走肉而已(今人所谓“美感”者,亦情感之一也)。

(二)思想 吾所谓“思想”,盖兼见地、识力、理想三者而言之。思想不必皆赖文学而传,而文学以有思想而益贵;思想亦以有文学的价值而益贵也:此庄周之文,渊明、老杜之诗,稼轩之词,施耐庵之小说,所以夐绝千古也。思想之在文学,犹脑筋之在人身。人不能思想,则虽面目姣好,虽能笑啼感觉,亦何足取哉?文学亦犹是耳。

文学无此二物,便如无灵魂无脑筋之美人,虽有秾丽富厚之外观,抑亦未矣。近世文人沾沾于声调字句之间,既无高远之思想,又无真挚之情感,文学之衰微,此其大因矣。此文胜之害,所谓言之无物者是也。欲救此弊,宜以质救之。质者何,情与思二者而已。

以上所言,可反映出胡适对文学的深度认识,也就是说,最要者乃胡适强调文学作品之思想与感情之内在特质,当然,胡适从文学表达方式言其进化性,故而极力推崇白话文之写作,可谓胡适对文学之价值与表达方式之全面理解。在上面所引述的胡适的文字中,可看出胡适对历代作品仍然有所尊重与认可,此乃胡适思想复杂性之一面,胡适后期多篇文章中对历史中文言文之作品几近否定之能事,此处引用其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言:

用死了的文言决不能做出有生命有价值的文学来。这一千多年的文学,凡是有真正文学价值的,没有一种不带有白话的性质。

胡适对文学连同戏剧,同样采取一种进化论之观点,比如其谈到昆曲,言及必然败亡之缘由:

就有些人明知现有的皮簧戏实在不好,终不肯主张根本改革,偏要主张恢复昆曲。现在北京一班不识字的昆曲大家天天鹦鹉也似的唱昆腔戏,一班无聊的名士帮着吹打,以为这就是改良戏剧了。这些人都只是不明文学兴废的道理,不知道昆曲的衰亡自有衰亡的原因,不知道昆曲不能自保于道咸之时,决不能中兴于既亡之后。所以我说,现在主张恢复昆曲的人与崇拜皮簧的人,同是缺少文学进化的观念。

以上可明确看出胡适对文学以及与文学相关联的戏剧同样采取一种进化论的观念,究其实质,胡适所谓进化的观念,主要指随着时代的变迁,则文学及戏剧等必然会采取一种变迁,而以前的形式当然胡适坚信其必然走向消亡。

关于胡适文学进化论的观念,当然有其出发点,其所存在的对文学及艺术的认识同样具有重大的积极与消极影响,在论述其积极与消极之两面之时,我们再看看胡适对其文学进化论观点的阐述:

第一层总论文学的进化:文学乃是人类生活状态的一种记载,人类生活随时代变迁,故文学也随时代变迁,故一代又一代的文学。

……

文学进化观念的第二层意义是:每一种文学不是三年两载就可以发达完备的,须是从极低微的起源,慢慢的、渐渐的进化到完全发达的地位。

……

文学进化的第三层意义是:一种文学的进化,每经过一个时代,往往带着前一个时代留下的许多无用的纪念品;这种纪念品在早先的幼稚时代本来是很有用的,后来渐渐的可以用不着他们了,但是因为人类守旧的惰性,故仍旧保存这些过去时代的纪念品。

……

文学进化观念的第四层意义是:一种文学有时进化到一个地位,便停住不进步了;直到他与别种文学相接触,有了比较,无形之中受了影响,或是有意的吸收人的长处,方才继续有进步。

从以上胡适的文学进化论之观点而言,胡适深受“进化论”思想的影响,胡适身处当时变革之时代,敏锐地发现并引导文学的变迁,并且认识到文学变迁所带来的实用性与经济性(作者注:关于经济性之观点,胡适在《文学进化与戏剧改良》中提到,此处不再引用,究其实质而言,乃实用性之观点之延伸,故不再论述),虽有其指明文学变迁之功效,但将社会进化论之观点引申到文学艺术的领域,也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所谓进化,当然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今对社会进化论观点无需置评,因其在西方也曾盛行数十年之久,后期两次世界大战之遭遇,让人们认识到其学说之危害。简言之,所谓社会进化论,必然造成人种之优劣高下,必然得出所谓种族屠杀之合理性种种。此乃社会进化论危害之现代表现。胡适当时深受进化论之影响,将其应用于对文学艺术领域的研究,虽提出不同时代必有不同时代之文学,然,其进化之观点必然预示着文学艺术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此种过程,今天看来,当然存在着严重缺陷,余试论之。

所谓文学,根据笔者所提出的“言志、言境、言道”之区别,不同时代虽有不同形式之区别,然将此种区别以进化之观点阐述,则弊端丛生。何以故?因为所谓文学,当属精神领域的产品,此种产品,显然不能以进化之观点论述。此其一,因为“言志、言境、言道”不在于时代之差别而有所进步与否,乃根源于创作者境界之高下、思想之广狭、感情之深浅、志向之大小,创作者之境界、思想、感情、深浅并不取决于其所生活之时代之物质条件,简言之,并非现代人之作品一定超过唐宋,唐宋人之作品一定超越魏晋,魏晋人之作品一定超越两汉,两汉人之作品一定超越春秋战国之时代。其次,每一朝代虽有每一朝代之文学形式,但其形式一旦被创造,后人也未必不可使用,并且未必其作品一定低下,如汉赋、唐诗、宋词等,后期之朝代,并不完全排斥,恐尚有许多优秀作品。远处不论,即使胡适之时代,如王国维、陈寅恪之诗词同样达到一流之境地,并非如胡适言,一旦使用文言,即为死文字。此乃胡适之文学进化论之危害。

除此而外,胡适强调文学之革命,当极力促成。而必使人人对“文言文”诛之而后快,此点也导致诸多问题,最严重者,乃在于造成文化之断裂,此点乃文学进化论之另一负面影响,纵观今日之中国,古典文献往往一般人不能了解,即与强行推广白话文有关。因为文学之变迁,虽有时代之原因,但往往为渐进式改良,在此种渐进式改良之中,必然有利于文化之传承,在人们慢慢欣赏接受现代文学作品之同时,同样能读懂前朝之作品,犹如明清时期大量白话小说之流行,并不影响中国典籍之接受与了解。而强行对文学作品之革命,虽有助于实用及经济之功效,但对文化之传承却带来巨大的问题,此点已勿需论证,诉诸当下之现实,读者诸君自可明了,不再多言。

2.胡适的文字考据与文学考证

如果说胡适的文学之进化论观点具有不可小觑的负面意义,胡适利用实用主义所进行的文学研究则更多显示出其正面意义。这些研究主要体现在胡适的文字训诂及国语文法研究、《水浒传》、《红楼梦》、《水经注》考证方面,下面简单作一说明:

(1)胡适的文字训诂

胡适的文字训估主要表现在:

《诗三百》中“言”之意义

《尔汝篇》中“尔”“汝”之意义及差别

《吾我篇》中“吾”“我”之意义与差别等

(2)《水浒传考证》

胡适关于《水浒传》之考据,虽言其采用进化论之观点,其实,我们可以从胡适的文字中看出,实在是源于胡适所言的“考据癖”与“历史癖”。胡适说道:

我最恨中国史家说的什么“作史笔法”,但我却有点“历史癖”,我又最恨人家咬文啮字的评文,但我却又有点“考据癖”!因为我不幸有点历史癖,故我无论研究什么东西,总喜欢研究他的历史。因为我又有点考据癖,故我常常爱做一点半新不旧的考据。现在我有了这个机会替《水浒传》做一篇新序,我的两种老毛病——历史癖与考据癖——不知不觉又发作了。

胡适的考据过程这里就不一一介绍,有兴趣者可参看原文,此处仅将其最后的考据结果罗列如下:

①金圣叹没有假托古本的必要。他用的本大概是一种七十回的本子。

②明朝有三种《水浒传》:第一种是一百回本,第二种是七十回本,第三种又是一百回本。

③第一种一百回本是原本,七十回本是改本。后来又有人用七十回本来删改百回本的原本,遂成一种新百回本。

④一百回本的原本是明初人做的,也许是罗贯中做的。罗贯中是元末明初的人,涵虚子记得元曲里有他的《龙虎风云会》杂剧。

⑤七十回本是明朝中叶的人重做的,也许是施耐庵做的。

⑥施耐庵不知是什么人,但绝不是元朝人。也许是明朝文人的假名,并没有这个人。

胡适的考据采用的是根据杜威的实用主义而总结出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之方法,最后罗列多种证据一一证明,有着自己独到的贡献。

(3)《红楼梦考证》

关于《红楼梦》之考证,胡适首先指出当时对《红楼梦》的诸多研究之不实,并统统称之为附会之说。关于附会之种种,胡适指出当时流行之两种观点,一为《红楼梦》描写的是清世祖顺治皇帝与董小宛之恋情。二为《红楼梦》为一政治小说,为“反清复明”鼓与呼,此点和后来诸多“阶级斗争”说可比照参对。在否定此两种所谓的“附会说”之后,胡适指出并逐一考证,首先,《红楼梦》的作者乃曹雪芹,曹雪芹乃曹寅之孙。其次,胡适指出当时流行的《红楼梦》均出于程氏本,即清乾隆末年间程伟元的百二十回本。再次,胡适考证出曹雪芹作前八十回,而后四十回之续本为高鹗所作。关于胡适对《红楼梦》考证之介绍,仅作此简单介绍,有兴趣者可参看胡适原文。

3.胡适的文法研究

胡适提倡白话文写作,当然着力于白话文语法之探讨,并提出诸多文法之见解及意见,对当时之国文教育,应存在正面之意义。胡适在《国语文法概论》里主要提到三个方面,其一为“国语”之选择标准,当为通行最广的方言及产生文学最多的方言。其二,胡适利用进化之观点,指出“白话文”为自然进化之结果。其三,胡适提出对文法的研究应该采用“归纳的、比较的、历史的”三种研究方法,并运用此三种方法做了初步的语法方面的研究,为中国日后的国语教育打下一语法整理方面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