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君劢政治学之核心

(二)张君劢政治学之核心

张君劢的学术思想不同于钱穆与梁启超,钱穆承认中国民族之独立地位,并分析中国历代政治之得失成败,在其名著《国史大纲》中,指出中国自秦汉到唐宋时期中国政治上之进步与反动,仅仅对元明清之政治进行更多的批判,认为中国自明清时期的高压专制方才真正形成。梁启超在尊重中国先秦政治思想之基础上,提出“国体”与“政体”之新概念,以期在传承中国文化的基础上对国家之政治进行渐进式变革。张氏则在学术上更为激进,希望以“国家”与“宪法”之概念为核心,进行中国政治的重组与改制。张君劢言:

反而观之,欧洲希腊与夫近代各国,其政治学之重心,厥在以国家为团体,以国家为道德的团体……

迄于近代,社会公约之说昌,国家之为人民公共团体之理因以大明,以此而释之,则有卢梭之总意说,以立国家之真基础,更有黑格尔之客观精神说,以明国家与其制度,皆为人类在同一地域上精神之实现……

国中近年来提出东方文化说者日盛,即吾辈亦以为东方文化自有其价值,不可忽视也。然但就政治就国家之理论言之,则古人之言,绝少可以为新国家建设之凭据者,此国人所当确认者也。惟其然,除以西方柏拉图以来之国家论,大昌明于国中外,别无他法。……由欧洲昔日之政治思想,乃有欧洲今日之政治事实,亦如中国有昔日之政治思想,乃有中国今日之政治事实,吾人第一义务,亦曰改造思想,以待新事实之滋长而已。

张君劢强调国家之主体性,强调此一主体,乃是“人民的主体”,张君劢认为,此一主题必须以宪法之形式得以确认,同时,张君劢清醒地意识到民国以来中国民主政治之实践及其失败之处,在《政制与法制》第二编,张氏言:

十一、帝制思想深入人心。所以民国成立不到几年,就有两次帝制运动:一为袁项城之帝制,一为宣统之复辟。

十二、我国过去采用欧洲宪法政治、议会政治制度,仅仅模仿了一个外表。在法律条文上表现,在实际应用上,从未脱离中国人的老脾气。名为宪法,实则成为舞文弄法之工具。名为政党,实际上是三五成群、私利是徒的朋党。

十三、由于欧洲政治思想的分歧。自民国五年袁项城死后,北洋系的军人陷于分崩的状态,所谓政治,不过是军阀间的斗争。

从以上可知张君劢对当时国内政治之演变以及西方民主政体在国内的失败,有着清醒的认识,张君劢并非因为其失败而陷于悲哀之中,也断然不同于当时许多学者认为国内之不可实行民主之主张,张君劢总结欧洲诸国民主之道路,以表明所谓历史背景不能成为“独裁”之根据,张氏言:

颇有人说,中国国民素来就处于君主专制之下的,如何能一旦改为民主?历史上既无民主的背景,便缺乏了民主的习心,一旦要人民参加选举,实行地方自治,谈何容易?兹姑丢开中国不谈,且以欧洲来说。欧洲惟有英国自《大宪章》后,其宪政有继续不断地进步。其他如德法等国,其所施行的政治,都是君主政治,很少可以做现在民主政治的背景。法国自一八七零年以后,共和政体渐渐稳定了……因为专制帝王最能滥用威权,对于平民的权力,往往剥夺无余。以达其一人作威作福之目的。法国如此,德俄亦如此,我东方尤甚。大体看来,古代君主时代中,多少民治基础,就是因此折磨的。各国中能以其古代民主的雏形渐渐推广到现在,可说绝无仅有了。

——《政制与法制》第二编 修正的民主政治

张君劢认为民主政治当以“权力与自由”两方面展开论述,并且认为权力与自由为相辅相成之对待,不得以一概全。而张君劢言:“自对内言之,在某种范围内,不受政府之干涉。在对外言之,分子之自由发展,即所以谋大团体对外力量之增加。”从国家全体言之,自由与权力二者,不是两相对立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