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十力的佛学新论

(四)熊十力的佛学新论

熊氏《新唯识论》,分文言版与语体文版,文言尚简,语体唯明,虽有区别,而根本意义不二,故而此处将两部合为介绍,以文言版为主,间或参考语体文版,以语体参考资料及解说详细故,以下为以此两书熊氏佛学新论之介绍。

熊氏初作此书,原意分《境论》、《量论》两部,仅《境论》成而《量论》付之阙如,诚可叹也,然仅就《境论》而言,以足以明熊氏之主张与体系。

首先我们看看熊氏境论目录部分,当知其框架与思路:

题记

序(马一浮)

绪言

部甲(境论)

明宗 唯识 转变 功能 成色上/成色下 明心上/明心下

以下分而论之。

明宗:

今造此论,为欲悟诸究玄学者,令知实体非是离自心外在境界,及非知识所行境界,唯是反求实证相应故。是实证相应者,名之为智,不同世间依慧立故。云何分别智、慧?智义云者,自性觉故,本无依故(熊注:吾人反观,炯然一念明觉,正是自性呈露,故曰自性觉,故曰觉即自性。特累而成词耳。又自性一词,乃实体之异语。赅宇宙万有而言其本原,曰实体。克就吾人当躬而言其本原,曰自性。从言虽异,所目非二故。无依者,此觉不依感官经验,亦复不依推论故)。慧义云者,分别事物故,经验起故(熊注:此言慧者,相当于俗云理智或知识)。

熊氏开宗明义,首言“实体非是离自心外在境界”,一语道破其“体用不二”之旨。熊氏在自注中尤其强调智慧与知识之区别,实体与自性之非二,而其“可就吾人当躬而言其本原,曰自性”即点明主旨,言其实体之用,乃自心之反躬,此乃熊氏即用现体,体用不二之宗旨。

唯识:

熊氏此章几乎涵盖此前在《佛家名相通释》中对唯识诸概念解读之全部,简而言之,熊氏认为唯识家破除我执法执之得力,为其功,而其中立识以实有,则失佛陀之宗旨,其得失已于前节论讫,今不再重复,然前说熊氏“破未必成,立当有据”,故而今录其结论部分,可知其对唯识学之改造:

……用之为言,即言乎体之流行,状夫体之发现。发现非有物也,流行非有主也,故不可以用上有所建立。以所言用者,本无实法故。

……

综前所说,首遮境执,明色法之非外;次除识执,明心法之无识。然色非外胡以复名为色,心无实何乃复字以心?

以上熊氏所言,可知力图于佛法“万法皆空”之基础上,建立其“即流行即本体”,也就是说熊氏力图破除色法、心法之外另建立一套学说,以说明色、心之所以成立。此种说明,当续之以熊氏“转变”章。故而以下介绍熊氏“转变”说。

转变:

盖闻诸行嗅其无物,滞迹者则见以为有实。达理者故假说转变。夫动而不可御,诡而不可测者,其唯变乎?谁为能变?如何能变?变不从恒常起,恒常非是能变故。变不从空无生,空无漠为能变故。爰有大物(熊注:大物者,非恒有物,乃假名耳。如中庸所谓“其为物不二”之物,亦假名也。恒言非断,转表非常。非断非常,即刹那刹那舍其故而创新不已。此生理之至密也(作者注:生理即生物之理,生生不息之理)。渊兮无待,湛兮无先,处卑而不宰,守静而弗衰。此则为能变者哉!变复云何?一翕一辟之谓变(作者注:此乃熊氏主题,至关重要)。原夫恒转之动也,相续不已。动而不已者,原非浮游无据,故恒摄聚。唯恒摄聚,乃不期而幻成无量动点,势若凝固,名之为翕。翕则凝于动而乖其本也。然俱时由翕故。常有力焉,健以自胜,而不肯化于翕。以恒转毕竟常如其性故,虽然,故知其似有主宰用,乃以运乎翕之中而显其至健,有战胜之性焉。即此运乎翕之中而显其至健者,名之为辟。一翕一辟,若将故反之以成乎变也。夫翕凝而近质,以此假说色法。夫辟健而至神,以此假说心法。以故色无实事,心无实事,只有此变。

以上熊氏关于翕闢之说,乃熊氏新唯识论得以成立之关键。熊氏首言“明宗”立体用不二之宗旨,再言唯识,破唯识家之佛学体系(作者注:此处熊氏有不当之处,以于前述明辨之),然,体用之立,当何以成其学说,势必建立翕闢之概念,以明体之用以及用之归。翕闢概念,或言曰与道家合,其实不然,道家虽言“反者,道之动”,然强调“俭、慈、柔、弱”等,然偏于一极,非熊氏所言之翕闢也。熊氏翕闢概念之提出,更多源于儒家学说,此乃熊氏援儒入佛之明证,何以见得?谨以熊氏言论证之:

汉儒谈易曰:“阳动而进,阴动而退。”夫阳为神、为心,阴为质、为色……宋明诸师,言升降、上下、屈伸等者,义亦同符。今云翕闢,则进退义复相印证。翕则若将不守自性而至于物化,此退义也。辟则恒不失其健行之自性,化无流迹而恒创,德以常新而可贞,故能转物而不化于物,此进义也。

熊氏所言之翕闢,就其实质而言,当然不完全与儒家之意义相同,儒家之进退、升降,更多从自身修为之角度而言之(作者注:当然,此乃汉以后诸儒之言论,非《周易》之原意也)。熊氏此处则力图说明,翕者,凝于物而远离其自性之势也;辟者,转物而回归自性之势也。翕闢不息,万物虽空而生焉。此乃熊氏关于转变一章之重点,然其转变之功用又当如何?此见熊氏关于功能一章,下面略论之。

功能:

前之谈变也,斥体为目,实曰恒转,恒转者,功能也……尚考护法业已建立功能,然吾今之言此,则与彼截然殊旨。故陈其概。

一曰:功能者即实性,非因缘。

……原来只此实性,别无说现界之为对(熊注:不取色相,不取心相,乃至以不取非色非心之相,冥然所遇既真矣,寂然本体成露矣,宁复说有所对可谓现界哉?)。是故我说功能,但以实性立称,不以因缘相释……

二曰:功能者,一切人物之统称,非各别。

……我所说功能者,本与护法异旨。盖以为功能者,宇宙生生不已之大流。

三曰:功能习气非一……一者,功能即活力,习气有成型。二者,功能唯无漏,习气亦有漏。三者,功能不断,习气可断。

以上熊氏所言,建立于其破唯识家之诸种说法,熊氏否定唯识家因缘之说,盖以为因缘说未能穷究实体之本质,须建立转变之概念;破唯识家种子说,立宇宙生生不已之大流,盖以为种子之说,将宇宙分为无数片段,至堕入机械论之泥沼;破唯识家言熏习相续,入阿赖耶识而不断流转,法尔本有与后天洗染撮合为一。熊氏以上论述,甚为不妥,余于前章已明辨,今不复多言,然熊氏破虽不成,立则有据。然仅言翕闢,仍不足以完成其佛学新论。故而导致以功能。熊氏所言之功能,就其大义言之,不外佛法所言之“不一不异”之论。熊氏言体用不二,则以转变见之,乃翕闢为之功,而本体之流行,即尽乎于功能也。此功能,当以佛法概念理解,则法界之作用耳!真如之全体也!读者诸君当以此明察。故而熊氏新论虽力斥因缘、种子之说,就其实质,不过以翕闢、功能概念而包容代替也。此乃熊氏破未必成而立当有据之所以然也!

熊氏言功能为一切人物之统称,非个别也。然,心、物如何形成?熊氏又作何解释,以下可看熊氏成色与成心篇,并简论之。

成色:

世言色法,以有对碍为义。有对碍故,故有数量,故可剖析。此世俗所公认也。然随俗兴诠,色有对碍;如理而解,对碍不成。盖色法者,恒转之动而翕也,故色之实性即是恒转,而实无对碍。

以上熊氏言色法(作者注:此处当指物质世界),将物质世界归结为恒转之翕,也就是说世界一切物质自性即是恒转,非实有也。此处可知,熊氏将佛家所说之一切因缘变化统之为恒转,而抛弃佛家诸种解说,但以恒转之意来解之。与三法印中“诸行无常”相契合,然佛家三法印重在说明万事万物之形态,熊氏之解读则将其定义为万物之本性,此乃与原始佛教教义之不同处,当特别留意。此处熊氏所谓翕之意义,即其凝聚之势也。

熊氏再进一步,说明人身之所成。

于俗所谓广博器界之中而有一特殊部分焉,即吾等有情之身体是已。身体本器界中之一部分,非离器界而独立。然人情之惑也,执身体为内,而不知器界非外,实则身体即器界摄。何可猥执一隅,昧厥全体乎?善夫杨慈湖之说曰:“自生民以来,未有能识吾之全者。惟睹夫苍苍而清明而在上,始能言者名之曰天。又睹夫聩然而薄厚而在下,又名之曰地。清明者吾之清明,薄厚者吾之薄厚,而人不自知也。人不自知而相与指名曰,彼天也,彼地也,如不自知其为我之手足,而曰彼手也,彼足也,如不自知其为己之耳目鼻口,而曰彼耳目也,彼鼻口也。是无惑乎!自生民以来,面墙者比比耶。”……世俗或以己身为自然界之一段片而不知己身实赅摄自然,本为一体同流。虽复说有全分之殊,其实分即全也,全即分也。

熊氏以上所言,与佛家宗旨当有契合之处,故而其说成立于此点可见。此处引用《楞伽经》中偈语,以兹参照:

众具无义者  生常无常过

若无分别觉  永离常无常

从其所立宗  则有众杂义

等观自心量  言说不可得

熊氏言身体即可含天地万物,乃指其全而已,同时,熊氏亦言其分,熊氏继续说道:

夫身器相连属而为全体,此前所已明者,然使见于全而忽于其分,则近取诸身之谓何?顾可于此不察乎?盖一身虽通于大全,而身固分化也,分化则独也。其所以分化而成独者何?原夫恒转本生生之大力,乃浑然至一而无封畋,其犹浩浩洪流,何可以涯际测耶?然以翕而幻成乎器,则于浑一之中不得不起分化之用。

以上乃熊氏成色之说,下面看其明心之说,明心之说中,熊氏提出其独到之观点,黜佛家八识之说,而成立五心之言。

明心:

吾前不云乎,心者恒转之动而辟也。故心之实性即是恒转,而无实自体焉。

……恒转翕而成物,乃即利用物之一部分即所谓身体者以为凭籍,而显发其自性力,即此恒转自性力名之以心。是知心者实为身体之主宰,以身于心但为资具故。惟此心虽主宰乎一身,而其体则不可为之限量,是乃横遍虚空,竖尽永劫,无有不运,无所不包。

熊氏明确反对佛教中八识之说,认为其支离破碎,其首先分心、意、识三界定:

如实义者,心乃浑然不可分之全体,然不妨从各方面以形容之,则将随其分殊义,而名亦滋多矣。夫心即性也。以其为吾之一身之主宰,则对身而名心焉。然心体万物而无不在,本不限于一身者,谓在我者亦即在天地万物也……。若其感而遂通,资乎官能以趣境者,是名感识。动而愈出,是名感识。动而愈出,不依官能,独起筹度者,是名意识……。是故心、意、识三名,各有取义。心之一名,统体义胜。意之一名,各具义胜。识之一名,了境故立。

简而言之,熊氏言对体明心,趣境名识,筹度名义,此乃熊氏关于心、意、识之说。

熊氏再变佛家八识说为五心说:

识起缘境,作用繁复。但以疾转之势,摄多念于一心,浑沦锐往,莫测其几。略说五心,粗征厥状。五心者,初率尔心,次寻求心,三决定心,四染净心,五等流心。

熊氏再进一步,言其根本之说,因其论述宏富,此处选其语体文版中明心下一章中:

综前所说,心者即性,是本来故;心所是习,是后起故。净习虽依本心之发用故有,然发现以后,成为余势,等流不绝,方名净习,则净习亦是后起。夫本来恒任运,后起是有为;本来纯净无染,后期便通善染;本来是主,后起染法障之,则主反为客;后起是客,染胜而障其本来,则客反为主。如斯义取,上来略明。今更申言:欲了本心,当重修学。盖人生本来之性,必资后起净法始得显现,虽处染中,而由自性力故,常起净法不断。惟舍染趣净,方是一切学术中究竟之学。古训学之为言觉也。学以穷理为本,尽性为归,彻法源低之谓穷,无欠无余之谓尽。性即本来清净之心,理即自心具足之理,不由外铄,不假他求,此在学者深体明辨。

熊氏言心即本来清净,但熊氏此处所言之清净不取佛法中真如之意义,乃强调转变之本质,言自性不过是翕闢而已,翕而成物,辟而成心,自是即流行即本体。此乃熊氏对佛法最大改造,不可不察。然其所强调之转变、翕闢、自性,与佛法中所谓之“不一不异,不住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虽名言之不同,而其以转变而得得自性,净心而脱于物,默然体之,当有宗旨之契合哉!

熊氏对佛法大加改造,乃不满于后期唯识诸家之说,特开翕闢以明之,其中不乏援儒入释,抑或说儒佛汇通而成其学说之目标,后期熊氏言于儒家之《周易》、《春秋》良多感悟,每每阐发大义,方可见熊氏核心思想之昭然,以下略论之。